两人跑了老远,见识了许多事,但也挺累。
抱在一起腻歪许久,才打开了玉珏,林荷花的怨气:500
善值:367000+3000
楚云梨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上首,边上有个婆子正在帮她奉茶,底下左右两边都坐着人。
满室华贵,原身手上带着戒指和玉镯,脚上的鞋子都缀着一颗珍珠,有些违和的是,这手特别粗糙,像是常年干粗活留下的。
底下坐着的客人衣衫也有些怪,外衫看着是□□成新的布衣,但里面的衣衫领口都磨破了。分明就是普通人家出身。
楚云梨发觉自己唇边有些酸,来之前,原身应该在赔笑。
“夫人,膳食已经备好。”
听到这话,底下坐着的四个人眼睛一亮,立刻就有人起身:“新兰啊,我来这一路,不怕你笑话,走在路上啃了两个粗馍,肚子还真有点饿。我跟你大伯也想好好见识一下这城里人的饭菜……听说有些人吃鱼唇……那玩意一条鱼也就一口不到,不知道要杀多少条鱼才能凑足一盘,实在太奢靡了。”
边上那位大概是她的夫君,语气略带责备:“新兰如今是大户人家的闺秀,什么场面没见过,你快别这些让人笑话了。”
另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媳妇儿笑盈盈开口:“我啊,能自己啃一条鱼就很满足了,鱼唇这么精细的玩意,我是想都不敢想……新兰,你再富裕,也不能忘了曾经过的苦日子,还是得俭省些……”
边上的婆子听不得这说教的语气,不冷不热地道:“我家老爷是城里的富商,用不着俭省。”
年轻小媳妇面色微僵:“新兰,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这下人……抢在主子跟前说话,这是个什么规矩?若是降不服,还是打发了的好,免得被人辖制,没道理主子做着,还被人教训……”
楚云梨看得出来,面前这年轻妇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说话阴阳怪气的。但她没有记忆,不好应对,站起身吩咐道:“我要去洗手,你先带他们过去。”
伺候的婆子微愣了一下,很快回过神来,低声应是。
楚云梨抬步就往内室走。
绕过屏风时,还隐约听到他们议论说“新兰如今是和以前不同,像变了个人似的”之类的话。
原身于新兰,从记事起,就是凌城辖下一个偏僻山村中一户人家的闺女,稍微大点,她才知道自己是抱养来的。
有些夫妻子嗣缘薄,成亲几年没有好消息,这种时候就去抱个孩子回来养着,用老人的话说,就能把弟弟妹妹带来。
于新兰就是那个抱养来的孩子,或许她真有弟弟妹妹的缘分,进门后的第四年,夫妻俩都放弃,准备过继一个男娃回来养老送终时,她养母突然就有了身孕,还是双胎,虽早产了些,但还是顺利生下来一儿一女。
夫妻俩秉性善良,并没有因为有了亲生儿女而忽略养女,甚至还记着于新兰带着弟弟妹妹来的好,一直把她当亲生孩子养大。
等于新兰长到十五岁,嫁给了同村的罗家长子。她可能也和养母一样的体质,成亲四年,没有丝毫喜讯传出。于是,便过继了小姑子的次子。
有了孩子,于新兰着实松了一口气。没孩子的时候,长辈逼得紧,她每月都数着日子过,月事一来,婆婆就开始指桑骂槐。而有了小姑子的孩子,就不必担忧这些,实在不行,就用这个孩子承继,反正也是罗家血脉。
果然,在那之后婆婆不再盯着她的肚子,她日子好过了些。过继来的孩子都十岁时,她身上突然出了大变故。
原来是城里有个富商前来寻亲,说当年他夫人悄悄将一个丫鬟放了出去,那丫鬟临走时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到了镇上后平安生产,为了自己能再嫁,便将姑娘送了人。
于新兰就是那个被送走的姑娘。
她不是什么没人要的小可怜,而是城里富商的女儿。更让人高兴的是,富商的独子病重离世,临走时都未留下一儿半女,而富商已经四十多岁……落在乡下,那都是老人了,兴许这辈子都再没有其他子嗣。
若真是如此,于新兰就是富商唯一的孩子。拥有了一辈子躺着吃喝都花用不完的银子。
罗家运气挺不错,只在村里结亲,还能薅着一个富家千金,更难得的是,富家千金被父亲接回时并没有抛下他们,而是执意将男人和孩子都带着一起。
一个普通农女摇身一变成了千金小姐,这么新奇的事传遍了整个镇上,而罗家人的遭遇更是被众人津津乐道,村里和镇上的人都赞于新兰有情有义。
于新兰确实重情重义,但罗家人就未必了。
自从回到了于家,罗家人的亲戚是一拨接着一拨,于新兰不想落下个翻脸不认人的名声,平时都尽量招待。遇上那些人哭穷借银时,她自觉不差那点,看着夫君的份上都是能帮则帮。这人都要脸,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第一次借的没还,总不好再舔着脸上门。
于是,老家那边一直都有人过来。
在有了银子后,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于新兰回家后,父亲就给了她一间库房的钥匙,美名其曰让她学着管家,其实是她这些年流落在外的补偿。
但于新兰没想到的是,那些人除了要银子,还盯上了她罗夫人的位置!
更绝的是,罗大江还真就心甘情愿,准备换了夫人。
“姑娘,您好了么?客人在催了。”
楚云梨回过神来,慢慢净了手,这才出了内室。
老家这一回来了四人,除了罗大江的亲大伯和大伯母之外,另外一堆夫妻是他的堂妹和妹夫。
堂妹罗冬青和于新兰在未嫁之前就是小姐妹,所以刚才说话时才会那般不客气。
这一家人,没安好心!
“打秋风的穷亲戚而已,算什么客。”楚云梨吩咐婆子:“稍后将菜换成鸡鸭鱼肉,不必多费心思。”
富商家中,越是清淡的菜色,越是需要用各种好食材相配,那些人都吃不出来,还觉得于新兰不够大气。
婆子再次愣住,她不敢揣测主子的心思,急忙答应下来。
堂中的大圆桌上,已经上了几道凉菜,几人正等着,暗自咽着口水。看到楚云梨进来,伯母何氏笑着道:“新兰如今是不同了,吃饭之前还多了净手的规矩。洗手就洗手吧,一去这么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连澡一起洗了呢。”
哪怕是在农家,当着男长辈和男客的面这么说也有些过了。
楚云梨沉下了脸。
婆子见状,立即肃然道:“姑娘身份不同,不得随意玩笑。”
何氏有些讪讪:“能吃饭了么,我都饿了。”
“本来是能的。”楚云梨坐在了主位,道:“但方才提到了规矩,又让我想起一件事。家中来了男客,可不好让女眷一人招待,按规矩,要么让男客改日再来,要么就等家中的男主人回来……”她侧头吩咐婆子:“去请姑爷,就说伯父伯母等着他。”
何氏:“……”
不止是她,边上其他人面色都不太好。
他们今日刚到,方才虽然吃了些茶水点心,但桌上的菜摆盘精致,色香味俱全,只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这能看不能吃,也忒让人难受了。
罗冬青眼神一转,笑道:“新兰,你这些规矩是对着大户人家的,咱们小门小户,可不讲究这些。饭熟了就吃,凉了味道不好,可就要糟蹋了这些好东西。”
此话一出,边上几人纷纷赞同。
“不会凉的,大厨房有专门的暖锅。”楚云梨张口就来:“大江他知道你们来了,一定会尽快赶回,只稍等一等就行。”
于新兰接手库房,里面光银子就有两大箱,算起来有三四百两。她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哪怕手握大笔银子,也没有大手大脚,衣食住行都有府里操办,她对衣衫首饰和脂粉之类要求不高,回来几个月,拢共逛了两次街,什么都没买。
她手头有银子,自然不会亏待了自家男人。但也没有拿太多,每次就三五两的给。对于庄户人家出身的罗大江来说,出去一趟,花这么些已经很多,但见过世面之后,他又觉得妻子特别小气,最近正闹着说要做生意,想要问于新兰拿本钱,夫妻俩正闹呢。
不过,在罗大江看来,让于新兰妥协不过是早晚的事。事实上也是如此。
罗大江到了城里后,除了一开始在府里新鲜了几天,后来就经常往外跑,有时候半夜才回。老家来了人,他先还耐着性子招待,后来根本不管,把这些都全部撂给于新兰。
两人是夫妻,于新兰并没有计较这么多,反正她是主子,又不需要她亲自做饭招待,只动动嘴,陪着说说话把人送走,就当是闲暇时的消遣。
大户人家的厨子做饭,都以清淡美味为要……后来听说亲戚们说她小气抠搜,舍不得好肉好菜招待。
于新兰没嫌贫爱富,好生陪客反而没落下好,楚云梨当然不会惯着。
今儿她就是要让这些人看看,这怠慢客人的到底是谁!
罗大江一点都没让她失望,这一等,就是两个时辰,从夕阳西下等到月上中天,始终都没看到他的人影。
而罗大伯一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何氏是个刻薄的,忍不住道:“大江这是对我们家有什么不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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