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之后,魏岚冷静下来,平躺在床上,看着头顶漆黑的房梁,努力回想书中剧情。
小说里原身是被姜丽华设计才嫁给二流子,但在落水之前,原身和男主之间也确实有过暧昧。
要不然也不会勾起姜丽华的妒火。
原身喜欢男主,除了看中男主帅气俊朗的外表,还有别的原因。
原身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姐出身,和家里闹掰下乡,即使再怎么硬气不肯跟家里低头,也改变不了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事实。
因为什么都不会,下乡后的日子受到最多的就是嘲讽和鄙夷,可原身性子倔强,就算处处碰壁也不肯服输。
男主范骓看重原身的坚持和忍耐,在某一次原身被人刁难时,男主出手相助。自此,男主成为原身心中的一束光。
原身狗血喜欢上了男主。
一个从不肯低头的倔强女孩愿意主动示好,两人很快相熟。
在外人眼中,他们之间无疑是暧昧的,知青点一个屋檐下的男知青有时候还会开玩笑,问两个人是不是在处对象。
魏岚看过全书,再清楚不过,原身动情的瞬间,不过是男主生了怜惜之情,随手帮了一把而已。
就好像雨后花园里的流浪猫,他同样会伸以援手是一样的道理。
可原身早已掉入情网,沉迷模糊的假象之中。
魏岚翻身,望着墙上凹进去的壁柜出神。
因为原身的倔强和坚定才让男主高看一眼,那么,是不是只要她表现出与之表现相反的一面,某种意义上,也能避开一些祸端?
还有就是姜丽华……
住在一个屋檐下,完全避开是不可能的。
既然这样,就只能先遭人设了,走一步看一步了。
“喏,晚饭。”林清很快端回过来晚饭。
粗瓷碗里两个红薯,魏岚顿了顿,“晚上就吃这个?”
虽然蒸红薯吃起来甜滋滋的,味道不算差,可当主食吃还是差点意思。
林清道:“中午那顿已经很奢侈了,往后一个月还要干活,剩下的粮食不多,不干活的时候能省则省。”
魏岚愣愣看了一眼手里的红薯,沉默良久,掰开红薯咬了一口。
红薯软绵,入口带着丝丝甘甜,然而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年代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有太多太多,许多人家想吃都没有,她没资格嫌弃。
林清见魏岚蔫巴巴不说话,料想她应该是高干子女没吃过苦头,遂提醒道:“粮食很珍贵,如果你吃不了那么多,以后可以让人少做一点。回头余下来的兑成粮票或者留着以后应急用都可以,别再像中午那样了。”
知青下乡不容易,能办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也是应该的。
魏岚虽然脑回路有点不正常,但林清就是不忍心看这个傻姑娘把自己的口粮给别人,回头还捞不着好。
见女主角正神情怜悯看着自己,魏岚有些摸不着头脑,“咋了,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林清睨她一眼,“怎么?你长得好看,还不兴别人看了?吃还堵不住你的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