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不谈其他无用的了,刚刚我唱了几遍这首《红玫瑰》但我总是感觉我找不到其中的那个感情在哪里。”叶梦洁说回了正事。
余玮听到叶梦洁这话,梗着脖子道:“老板,我说了你不要打我,我昨天就说过的其实这首歌真的不适合你。”
“强扭的瓜不甜的!”
叶梦洁听到余玮这话,立马固执的反驳道:“不甜但解渴!”
“……”
“两千!”
“什么意思?”余玮立马问道。
“再在工资基础上加两千!”
“每个月?”
“你想屁吃!就这一个月,爱干不干,大不了我硬唱!”
“干!怎么不干!”
“那不得了!”叶梦洁转身去拿东西。
而余玮却突然站在原地,暗自神伤,这叫什么事?
自己一个系统拥有者,竟然特么的为了两千块钱而折腰?
自己混的什么啊!
上辈子,自己看的那些小说中的某点中就没有一个主角像自己这样吧,某点孤儿院全是龙傲天,自己玩个蛋蛋!
余玮紧跟着在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将这阵子忙过去了,得找外快,多挣一点钱,要不然自己这混的太差了。
至于挣多少,先来一个小目标吧!
此时叶梦洁叫了一声余玮,打断了余玮的思路。
“余玮,毕竟是你写出来的,你一定最知道这首作品,你过来给我唱一遍你的《红玫瑰》让我揣摩一下你的情感,然后你再给我讲一讲。”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啊!”余玮心中嘟嚷了一句后,立马乖乖的跑了过去。
紧跟着余玮走进了录音房。
余玮将耳机拿起来,戴上,清了清嗓子,看见窗外的叶梦洁一脸认真的看向自己。
突然余玮想到一个问题,“老板你不怕我唱的难听?你知道我从前一个称号叫,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吗?”
叶梦洁顿时不悦,心想余玮你个臭家伙给我装什么啊?
这么好的嗓子说自己唱歌要命?
那自己算什么?
自己这个天后,纸糊的吧!
叶梦洁想到这里没好气的道:“要命的话,我把我命给你,但现在如果你再不唱,我就把你狗命拿了!”
“哼!等着!”余玮此时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反击的想法了。
余玮咳嗽了几下,做了一个OK的手势,紧跟着叶梦洁对着旁边的专业的录音师示意开始吧。
录音师立马点了点头,在操作台上的电脑轻点一下,余玮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出的曲子便开始缓缓传出。
余玮在这调子出现那一刻,神色不自觉的便已经变化。
整个人像是沉沦到音乐之中而去了一样,此刻余玮就宛如一位只要唱歌,那就是在舞台上的王者!
叶梦洁看的都要些呆了。
好家伙啊,余玮身上竟然有台风,而且还是那种天王级歌手那种从容和对音乐的认真的台风,这台风这玩意很玄的,就和气运一样,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但关键的是,余玮特么的就没有上过舞台哪里来的台风啊?
大风刮过来的,海洋热带性台风?
余玮的一只手放在耳机上,另一只手默默在裤兜上打着拍子。
感觉差不多。
余玮在“天王级情感歌唱法”的加持下用有些慵懒的声音慢慢唱出第一句。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嗯,《红玫瑰》这首歌在余玮得到所有的记忆不管是有的没的之后,余玮知道这一词是来自于上辈子一位可以说有些凄凉作家一本书中的一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余玮现在要做的很简单,将这句话“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唱出来。
说来简单,但也不简单,但对现在余玮来说很简单。
而在这首歌中,余玮更多的是用一种偏向男性的角度做出了辩白。
情感也是如此。
就和歌词中讲的那样“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一生中,也许你不止会遇到仅仅两位,但你要做的是能尽力记住那两位,抓住那两位。
但“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很快四分钟后,余玮便将整首歌演唱完毕了。
叶梦洁听痴了,整个人就怔在了原地,而刚刚余玮的声音还在叶梦洁带着的监听耳机中绕梁三日。
而叶梦洁都算是好的了,旁边的专业录音师反应更加激烈。
这位录音师是专业的,为差不多近百位歌手录制过歌曲。
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给这位录音师带来这样的震撼。
原本,刚刚叶梦洁对他说叫歌词的原作者来唱一遍的时候,他是嗤之以鼻的。
原作者是能更加揣摩出歌词当中的意境,唱的符合原作,但有一个词叫“术业有专攻”。
这首歌,录音师承认是小麻雀啄小母牛——雀食nb!
但原作者唱歌?
他能将音调唱准吗?
他能做到不破音吗?八壹中文網
而且刚刚叶梦洁提出这话的时候,录音师是极其不理解的,你让词曲作者给你讲一下情感就行了,唱什么?
关公面前耍大刀?
现在录音师感觉,自己的三观被震怖了,震麻了,震塌了!
这是一个词曲人该有的歌唱水平?
你有这水平不出道做一位原创歌手,赚大把大把的名望,金钱?
而且听刚刚两人的交谈,余玮还是一个助理的身份?
一个助理,第一次录音室唱歌,唱出这种吊炸天的水平?
你在玩我吧?
连续不断的“我草,尼玛,这什么玩意”在录音师的口中不断的发出。
但其实录音室最不理解的还是,为什么余玮愿意乖乖的在叶梦洁手下呆着,而叶梦洁竟然还完全没有让余玮出道的意思。
余玮这个家伙其心难测。
但天后你是什么意思啊?
金屋藏汉?
自己用?
叶梦洁此时反应过来,立马对着录音师道:“刚刚的版本录下来了吗?”
录音师立马回答:“录下来了!”
叶梦洁眼中闪烁了一下道:“等一下打包给我。”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