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胜若战败,肯定是要逃回辽阳。
甲山回辽阳必然要经过马庄,而宇文承朝已经率领重兵守住马庄。
虽然宇文承朝的兵马刚刚驻守马庄不久,胡胜未必已经得到消息,但如果他要回撤辽阳,必然会派出斥候在前探路,如此一来,宇文承朝那几千兵马肯定就会被现,而胡胜也就自然不敢再往南经过马庄。
此种情况下,他想要回转辽阳,就只能向东走,绕一个大圈子。
而秦逍通过地图了解到了这边的地理概貌后,断定胡胜一定会率领残部从这边经过,所以干脆率领一队骑兵迅速赶到此地,就在这里等着溃逃的辽东残兵出现。
既然此番已经进军辽东,接下来当然会以打下辽东军为目标。
虽说进军辽东的计划比秦逍预设的要提前不少,但关内的情况严峻,东北的事务自然是越早解决越好,不宜继续拖延下去。
伤敌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设伏于敌军的归路之上,不让任何辽东兵逃回辽阳,不但可以削弱敌军的兵力,而且打的敌军全军覆没,更会对辽东军的士气造成致命的打击。
远处,马蹄声声,嘈杂喧嚣之声传来。
秦逍嘴角泛起笑意。
已经是黎明时分,他知道猎物终究还是送上门来。
败军狼狈不堪,却还是竞相逃命。
因为身后还有龙锐军的追兵,张牙舞爪正扑过来。
胡胜人在马上,还带着几十名骑兵,另有三四百名步卒。
所有人都是拼了命的飞奔,似乎要将此生的体力都在这次消耗完。
望着身边丢盔弃甲的部下,胡胜胸中怒火高燃,但总觉得敌军就在身后死死咬住,想着在战场上龙锐骑兵的悍勇和残酷,心下不寒而栗。
带着手下急急奔行,这时候根本顾不得回到辽阳会是怎样的结果,一心只想着暂时摆脱敌人的追兵。
行到一处山脚下,他终于勒住了马。
因为前方的道路上,不知道为何堆满了不少的大石枯枝,马不能过。
他心下一凛。
本来他是率军往南撤,可是斥候却探得马庄已经出现大批的敌军,如果想从马庄穿过返回辽阳,那就是自己往口袋里钻。
他心中骇然,只能转头望东跑,狼狈之下,这次甚至都忘记派出斥候探路。
“搬开石头!”胡胜后背凉。
追兵随时都可能赶上来,就自己手底下这些烂蒜,追兵上来,那是一个也活不了。
手底下的人急忙上前去清理障碍。
胡胜却是四周张望。
道路上突然有这些大石乱枝,胡胜知道肯定不是偶然。
他目光扫动,抬头看向了边上的小山,心头突然惊凛,因为在他的目光望向山腰的时候,却似乎看到一片乌云从天边迅速向他飘过来。
山上零碎滚落的石头都不如那片乌云。
骑兵!
又冒出来一队骑兵!
胡胜心中大寒,脸色瞬间惨白。
“跑!”这一刻,他竟然没有任何要抵抗的念头,几乎是绝望地喊叫:“快跑!”
骑兵们来得好快。
风一般快疾,云一般缥缈,从山腰冲下来,只是转瞬之间的功夫。
秦逍人在马上,感受到寒风割面,但身上却是血液烫。
大刀前挥,厉声喝道:“弃械不杀,射!”
身后的骑兵们毫不犹豫地放箭。
远射近砍。
这是骑兵最简单的战术,却永远是最有效的杀敌手段。
不过想要执行这样的战术,却需要经过严酷的训练,不但要保证每一名骑兵的骑术和射术都异常了得,而且还要配合默契。
虽然只有三百名骑兵,但清一色都是龙鳞禁军。
长箭如雨,秦逍也是取弓在手,箭矢连。
呼声如雷,震得群山作响,箭矢凌厉,惊天动地。
数百支箭矢齐飞,蝗虫一般。
一支利箭挟着雷霆之势,竟是直取胡胜。
众多箭矢,却是难掩这一箭的威势。
胡胜骑在马背上,瞳孔收缩。
他的甲胄最为显眼,平时很是威风,但这一刻却是最为致命。
因为秦逍从甲胄上,一眼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份。
胡胜眼中显出愕然,更的是惊惧,他想闪躲,但这一箭的速度和力道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根本来不及躲闪,那一箭已经贯穿了他的头颅,他的身体甚至被箭矢上的力道带着从马背上后飞出去,翻落在马下。
辽东兵士们见得主将被射杀,魂飞魄散,又见得从山上冲下来的骑兵们,早已经是肝胆俱裂,无数人手中的兵器已经落地,腿上一软,跪倒在地上。
秦逍一箭射杀胡胜,瞧见敌军纷纷弃械,这才勒住马,居高临下看着胡胜躺在地上的尸,神色冷峻,平静道:“你死我活,没有仁慈可言!”
主将被杀,兵士崩溃,全都跪地求降。
骑兵们倒是没有对这些降兵进行屠戮,只是让降兵将兵器堆在一起,然后列队待命。
后方果然有龙锐骑兵追上来。
当先一人却正是陆小楼,晨曦得阳光之下,远远看到秦逍,有些意外,催马上前,下马行礼道:“大将军!”
陆小楼和姜啸春一样,一直都跟随顾白衣在草场训练兵马。
此次出奇兵,陆小楼也是随着姜啸春一同出战。
辽东军崩溃,陆小楼在战场上没有现敌军主将的踪迹,却从辽东溃军口中得知胡胜往南逃窜,于是领兵追赶。
追到半道,却现脚印折向东边,也不犹豫,顺着脚印往东边追过来。
只是他不知秦逍早有预判,而且在东边设下了埋伏。
“那边情况如何?”秦逍问道。
陆小楼道:“敌军伤亡惨重,主将逃脱,已经彻底溃散。我军正在追杀,敌军降者无数。”
“很好。”秦逍道:“取下胡胜级带回去,敌军看到主将级,更会被震慑。”望向刚刚投降的敌兵,吩咐道:“将这些降兵押回甲山,回头再做处置。”
秦逍吩咐过后,也不犹豫,留下麾下大部分骑兵协助陆小楼善后,又派人赶往马庄,向宇文承朝通传战果,吩咐宇文承朝撤向甲山城。
待得吩咐过后,才领着几十名骑兵赶往甲山。
甲山城外,除了那些已经溃逃的兵士,大部分辽东兵都已经弃械投降,而姜啸春和谭智麾下的兵士正在清理战场。
秦逍赶到城下,便瞧见姜啸春正与一人说话。
听得马蹄声,姜啸春回头望过来,见到秦逍,立马迎上来,躬身行礼道:“大将军!”
秦逍笑道:“姜朗将,这次你可是立下了赫赫战功。”翻身下马,见到方才跟姜啸春说话那人已经上前来,看那人一身装束,心中猜到对方身份,含笑道:“你是谭智?”
那人已经跪倒在地,恭敬道:“振武校尉谭智,受叛贼汪兴朝蒙蔽,归附来迟,还求大将军降罪!”
秦逍见他甲胄上沾满鲜血,显然也是亲身力战,而且死守甲山城数日,倒也算不上无能之辈,上前扶起,笑道:“汪兴朝狡诈多端,蒙蔽许多人,谭校尉能够幡然醒悟,并不算迟,可喜可贺!”
“大将军宽厚仁慈,谭智感激不尽。”谭智知道大将军亲自前来,那自然是对甲山城十分看重,这时候最重要的便是表明自己的态度:“听闻大将军仁义过人,而且爱民如子,颁布均田策,保四方百姓平安,旗帜到处,君县百姓无不爱戴。今日大将军的仁义之师来到甲山,救甲山于水火之中,实乃甲山百姓之福。”抬手指向甲山城道:“还请大将军入城,自此之后,甲山城从上到下,愿意拥戴大将军平叛,诛灭汪兴朝此等恶贼。”
秦逍看向甲山城,见得城门已经敞开,而此刻从城内已经出来一群人,当先一人的样貌轮廓与谭智颇有几分相似,秦逍立时便猜到应????????????????该是谭家老三谭文,正是甲山县的县令。
谭智见到兄弟出来,急忙过去,向谭文说了几句,谭文快步过来,已经带着身后七八人跪倒在地,齐声道:“拜见大将军!”
“大将军,这是舍弟谭文!”
谭文手里却是拿着一只包裹,此刻却是迅速将包裹解开,露出里面的一只精致木盒,双手捧起,跪着挪到秦逍面前,将木盒举到秦逍面前,恭敬道:“大将军,这是甲山县的户册及物资清单。城中有民七千二百户,男女三万余众,仓粮十三万石,金银财帛等其他余物册中都有实数,今愿献于大将军,以资赏军诛贼之用!”
秦逍倒没有想到谭家会如此主动。
不过想想也实属正常。
谭家起兵,本就是将退路放在了龙锐军的身上。
谭勇被杀,无论起不起兵,谭家其实都已经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甚至有全族被诛的可能。
所以谭家兄弟毅然起兵,而且主动向龙锐军求援,从那时候开始,谭家就只是想着能够保住全族的性命。
如今龙锐军果真来援,击溃敌军,接下来肯定是要入驻甲山城。
谭家兄弟不是傻子,龙锐军出人出力来增援,当然不是大善心,用意何在,大家都是心知肚明。
早早献出城中钱粮,还能落个人情。
甲山城有七千多户,人口着实不少,毕竟东北四郡大部分县城的人口比不得如此规模,不过城中储存了十几万石粮食,还真是让秦逍有些惊讶。
这当然不是小数目,而且这十几万石粮食肯定不属于县城的官仓。
一个县城的官仓能储存一万石粮食就不是小数目,这十几万石粮食只能是谭家的私仓存储。
十几万石粮食,足够两万兵士吃上一年,仅仅谭家现有存粮就如此丰厚,若是将所有辽东将领的家财聚集起来,那实在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目。
秦逍心中感叹,若非辽东诸将贪墨成风,辽东军也不可能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如果没有贪墨榨取如此庞大的财富,辽东军也不会失去东北民心,又或者这些财富都用在兵马之上,辽东军也同样不会走到这一步。
否则龙锐军也不可能对阵辽东军屡战屡胜,如此迅速便壮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