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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挺漂亮,一种敢爱敢恨,疯狂浓烈的美。
温初芒试图捂住耳朵不去听不去看,可实在忍不住,又只能温吞吞地下楼,捡起女人随意扔在路旁的高跟鞋和包,架起醉酒后一言不发的女人,送她上出租车。
有朋友得知这事,问她这女人是谁。
她将黎无回送进出租车,一瘸一拐地踏着水洼,低头随意笑笑,
“算是朋友,分过手的那种。”
第01章 第一天(一)
西雅图的雪还是冷到砭骨,我宁愿从未在这里遇见过你。
你也爱写东西。再来到西雅图,站在雷尼尔山山脚下,一片残雪掉到你眼皮,你恐怕就要咬笔盖,左手攥笔,右手托本,写成一句“雪的本质是一场腐蚀,用以加速爱,欲-望和分离。”难怪周湛说你总爱犯文青病。
墨绿色皮革封页,跟你颠沛流离,大概率已经错线,稀疏碎皮沾到手指。这样的笔记本你有十九本,单价十七块九毛,十年前单价七块。如今连细路仔都学用IG,偏生你还来恋旧,看着它十年来涨价十块九毛,次次都要这本旧笔记。
每用完一本,就来找我来讨新的,好似我上辈子欠你债,这辈子要靠给你买笔记本来还。你得到新的,还要让我握笔,在扉页写上你姓名,每一笔,都必须用那支我送你的威迪文,墨水要用戴阿米北极光。
其实他人都说错,你哪里算作文青,真要算起来,左右不过个天真稚童,无论是何物,都要死守到停产也不变。有时候,我还真是怕死你这种顽强坚守,怕你有天因为威迪文停产直接勇敢殉情。
晦涩坚韧的悲剧性格,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难怪世上人千千万,单你有个这样的姓名。
第一次知你姓名是在二十三岁,西雅图的冬,也落雪,屋里却是热的,不同人体味混在一起,酒精细胞臃肿无比,传闻中的世界末日,那个夜晚,地球喧嚷到像是真空,要突然在某一秒钟爆炸。你独自不讲话,呼吸浸透我颈间,散得像灰白的雾,又湿得像岩浆,一边笑,一边将手虚空搭到我背上,手指在我背上轻轻划你姓名。
第二天我回到住处发个怪梦,模糊间一只犀牛透过砖缝凝视我,眼睛淌一种朦胧液体,像血,又像雨。后来我也写你名,不知几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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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末日那一晚?那是你们初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