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二点刚过,新歌发布。
几乎是第一时间,薛宁、苗灵以及其他两位一线歌手的新歌就冲进了前五。
一线歌手的影响力不是吹出来的,是实打实的粉丝数量。
虽然现在也有不少小鲜肉号称一线超一线,不过圈里人都明白,没有硬实力做底气,刷不出来什么像样的成绩。
就像先前joker屠榜时踹下去的那一批,没一个能打的,甚至于joker月中发歌都能再度碾压一遍。
魔城,某工作室。
薛宁望着电脑上的后台数据,眉头紧蹙。
他现在是第一名,从人气上来说,因为颜值原因,他的人气要比其他两位一线歌手更扎实一些,不过整体上差不了太多。
让薛宁比较在意的是苗灵,这姑娘新歌刚发出来不到十分钟,一首《痒》就飙升到了第三名。
第一个照面,就掀翻了一位一线歌手!
Joker!
薛宁抿着嘴,眉头紧蹙。
新歌榜第一:《码头》,薛宁。
第三:《痒》,苗灵。
第五:《小小》,苗灵。
新歌榜前五,苗灵独占两名!
好奇的点开苗灵的那首《痒》,前奏响起,薛宁认真倾听。
听着听着,感觉好像也就那么回事?
虽然苗灵声音很欲,不过歌曲质量好像也就是一般…
突然间,**响起,苗灵的声音透过耳机,传达到他的脑海,再透过脑海,无端拨弄起他的心弦。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
薛宁顿时一个激灵,原本因为熬夜到来的困倦瞬间消失不见。
这是什么?!
纳尼库类?!
靡靡之音!
这特么是靡靡之音啊!
歪!妖妖灵嘛!
有人搞颜色啊!
这是什么歌啊这是?!
一股发自内心的骚动无端出现,薛宁面红耳赤,鼠标停在暂停键上,纠结半天却怎么也点不下去。
啊~牙白…
感觉,身体变得好奇怪…
看着歌曲名字后面MV标识,薛宁鬼使神差的点了进去。
靡靡之音再次响起,视频里,身材娇小的苗灵穿着高开叉的红色旗袍,身后是纯白的背景。
绝美的俏脸,藕白的胳膊,象牙美玉般的双腿,柔嫩的小脚,以及脚踝上系着的红线金铃铛,少女娇躯随着音乐声曼妙起舞。
薛宁看着MV,目光逐渐迷醉。
来呀~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
与此同时,东邦,小三房。
电脑桌前,百灵鸟三人捂着嘴,震惊的看着MV上的苗灵。
“这…尺度…会不会…太大了?”秦可儿看的面红耳赤。
“并没有啊,只是一件旗袍,没有穿鞋。”苏乐嘴角微微翘起:“这种高叉旗袍,应该很常见吧?”
“但是,为什么我就觉得哪里很奇怪呢?”阮青玉嘴角一抽一抽的。
“很正常。”苏乐轻笑:“只有男人最了解男人,在有限的规则内,创造无限的遐想,对男人而言,吸引力最大的,并不是赤身**,而是最后一件衣物即将脱下的时刻。”
“看到了就没有了神秘感,穿多了又没有想象空间,犹抱琵琶半遮面,最是让人欲罢不能。”
几人面面相觑,秦可儿期期艾艾:“感…感觉好色啊…”
“这是艺术!”苏乐认真道:“我说它是艺术,它就是艺术,别忘了,所有的舞蹈,都起源于微末甚至是低贱,富有优雅之名的交际舞起源于中世纪欧联邦贵族阶级宴会的声色犬马,而在人们眼中无限高雅的宫廷舞,起初也只是一群侍女舞姬们为了取悦君王而创造出来的引诱性动作罢了。”
“色?色就对了!”苏乐轻嗤:“不管是什么艺术,从创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们获得精神满足的,观众无法从你的作品上获得满足,又有什么资格称之为艺术?那只是自嗨而已。”
“这已经不是满足了…”白雅妃面色复杂:“只怕大多数人看完了,只会欲罢不能吧?”
苏乐摇头失笑:“这首歌是真的有艺术性在里面的,清丽而不失妖娆,单纯而不失妩媚,如果你们抛去有色眼光来听这首歌,会发现这首歌的作词意境其实是很美好的,并不只是流于表象的那种**。”
“你们觉得色,只是因为你们还站在第一层。”苏乐竖起食指,笑吟吟道。
《重生之搏浪大时代》
阮青玉刷新了下电脑,顿时面色一喜:“绿光冲进前十了!哇!这才多久?”
“发歌不到半小时,不错!”苏乐看了眼手表:“时间也不早了,你们今晚就睡这吧,暂且先挤一挤,我先回去了。”
“别啊!”苗灵下意识道。
话音落下,白雅妃和百灵鸟三人纷纷向她投去意味难明的目光。
苗灵有些失望:“我今晚上没打算睡的,还想一起见证霸榜呢…”
“其实我感觉这次彻底霸榜的概率不大,就算霸榜,也不可能是今晚。”苏乐微微摇头。
Ring Ring Ring和一眼万年,从歌曲质量上来说,稍微要差一筹,并没有说太过惊艳,甚至于《痒》这首歌作曲水平也不是特别高,这首歌要的是演唱功底,能有这种效果,只能说是另辟蹊径了。
所以对于梅开二度,再次屠榜这种事,苏乐并没有抱多大期望,只是给几人的一个目标而已。
不是做不到,而是没必要——反正一月份的时候他也要再屠一次的。
离开小三房,苏乐找了家电竞宾馆住下,开始翻看起手机,先是看了眼微博评论区。
‘啊~痒~我现在就是浑身瘙痒~’
‘楼上的,我已经痒完了,中间听小小哭了一波,好在被绿光拯救了…’
‘传下去,楼上被绿了!’
‘这次新歌质量好高啊,不像上次,林中鸟我真的是已经听恶心了…’
‘我现在江南听到吐,虽然自己私下听很有滋味,但公共场合放出来,我就浑身难受!’
苏乐看着评论区,忍不住失笑。
还是那句话,音乐无雅俗,触景最生情。
喜欢听林中鸟的都是什么人?
二三十岁,男性,被生活、车贷、房贷压得喘不过气,偶尔上个酒吧KTV,一杯扎啤就解放了灵魂,这时候要是不吼那么两嗓子提提劲,都对不起这操蛋的生活。
条件稍微好上一点的,偶尔玩个情操,听听民谣,这类人比较喜欢蓝莲花,生如夏花,曾经的你这一类。
不到二十的年轻人,正是柔肠百转的时候,会听首江南,追寻一下烟雨朦胧的浪漫情感。
像千里之外这种歌,那就是通杀了。
不管是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都能听得。
就像joker要成就的,从来不是一类人的明星。
而是要把这个世界上的人类,统统圈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