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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专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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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terday》歌曲优美的旋律再度响起。

汤姆菲利普斯从业多年,未曾听过如此独特、美妙的歌曲,当他得知这是乔尼几人录制的单曲唱片时,更是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真的?真的是你写的?”

得到肯定答复后,汤姆开始认真欣赏歌曲,很快就进入状态。

“嗯嗯,使用了弦乐四重奏。”汤姆点头分析说。

重新听完整首歌曲旋律,汤姆忍不住拍着大腿叫喊:“天才!简直太天才了!居然采用了三段ABA的嵌合形式,打破常规的AABA的曲式结构。”

此时,弦乐伴奏四人获得乔尼的许可后,已经在收拾东西离开,听到汤姆的一番话,于是都停止了手上动作。

“怪不得练习曲子总觉得怪怪的。”

“不过挺好听的。”

“特别是加入人声,整首歌曲给人感觉就像夏日里追思过去。”

四人在旁低声议论,以他们的经验来判断,这肯定是一首经典歌曲,能够流传后世的那种。

与此同时,约翰列侬也反应过来,连连点头:“确实如此!”

“我总有说不出的奇妙感觉,原来是这样子啊!”保罗本来已经将歌曲练得滚瓜烂熟,得到旁人点醒后也立即领悟到这首歌的奥妙。

乔治疑惑地询问:“什么叫做AABA和ABA?”

乔尼同样听得一头雾水,脸上却毫无表情,不动声色的听着众人议论。

“所谓AABA曲式结构.......”

汤姆拿起粉笔在录音室的黑板上写写画画,口中不停解释:“可以看作是‘起承转合’的原则组织起来的,《yesterday》表面上看也是如此,但其实质却是再现三段ABA的形式。”

“比如在歌曲的A段采用了旋律小调与关系大调交替,小调占优势,奠定了一个伤感的基调,B段则是大调略占优势。这就使得作品曲式结构有极为巧妙的设计,注意此歌第一小节是个大调的终止!”

“你们要知道,在音乐开始时候出现大调终止,就如同在演讲时,上台的人第一句话就对人们说:‘我是某某,我无话可说。’是不是马上吸引了听众们的注意力啊?”

“没错!”

“这段确实很抓耳。”

乔治等人听了连连点头称是。

汤姆菲利普斯不亏是做了多年音乐人,原本大家脑中只有一个模糊概念,在他的讲解下迅速清晰明了。

他继续往下分析:“你们现在该明白了吧!第二小节音乐就进入了伤感的旋律小调,这里才是音乐真正的开始!”

“刚开始?”乔治思索道:“那前面是什么?”

“昨天呀!”保罗提醒他。

约翰列侬连连拍掌赞道:“没错,那是明朗大调代表的‘昨天’!音乐的‘眼’就在这里!”

保罗接着列侬的话往下说:“歌曲名字就叫昨天,开头第一小节也是昨天,进入到第二节才是现在……”

乔治若有所悟:“哦!我明白了!”

“还没有完!”汤姆菲利普斯敲了敲黑板:“将原本的AABA,在A段去掉多余的第一小节,实际是6小节,这在音乐上叫非方整的乐句,而B段是对比的部分,两个句子共8小节,是方整结构,这里又有一个巧妙设计:残缺与完整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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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残缺却令人怀念,现在完整却令人痛苦。”保罗拿出笔记本写下要点。

“为什么是AABA?”乔治听迷糊了。

“你自己想想。”

汤姆菲利普斯把粉笔丢下,不想再跟这家伙解释半句。

约翰列侬摇头说道:“你其实应该问为什么要再现AABA,因为昨天已经过去,终究要回到痛苦的现实呀,知道为什么再现了?”

乔尼在旁补充一句:“缺少痛苦的不是现实,是吧?”

保罗也加入讨论说:“但终止已经在开始出现了,因此昨天也是回不去的,所以最后音乐在大调三级音上悬着。”

“有点东西呀!乔乔!”

约翰列侬使劲拍在乔尼肩膀:“你是怎么想出这样的结构?非常的违反常理,却又运用得极为巧妙。”

乔治早就听得头晕:“这样音乐打死我都写不出来。”

保罗用复杂的眼神看向乔尼,“我还以为你不懂AABA结构,所以犯了個常识性错误,没想到会有这般巧妙的设计。”

乔尼耸耸肩:“没办法,这都是天赋。”

“其实结构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选择了弦乐四重奏。”汤姆菲利普斯将黑板上的东西擦去。

弦乐伴奏者们听了连连点头。

“没错,加上弦乐让人有种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的感觉。”

“毕竟是历史上曾经流行过,现在虽然还有,但也只在大型管弦乐团里才会用上,在摇滚乐里运用应该还是头一回。”

“算是史无前例的开创!”

四人作为弦乐演奏者,自然清楚弦乐四重奏的历史深远,可以追溯到阿莱格里(1584-1652)时期。

阿莱格里是罗马帕帕尔教堂的音乐家,他第一个为弦乐写下了四部的奏鸣曲。

到了18世纪初期,许多音乐家都写过类似的曲子,其中以弗朗茨·约瑟夫·海顿(FranzJosephHaydn)的贡献为最大。

最终海顿确定了弦乐四重奏的模式,使弦乐四重奏成为主流音乐表演末世,是当时音乐家公认最理想的室内乐形式。

人类社会进入电气时代后,这种室内乐形式才渐渐从普通民众家庭消失,成为逝去的时代记忆。

“这首曲子肯定能在音乐史上留名,难怪你会如此有把握,投入两千英镑来制作单曲唱片。”

汤姆菲利普斯连连称赞不已。

“不是一首歌曲,而是要两首!”凯特在旁提醒。

说着,她在控制台上弄了几下,将《初爱》播放给父亲听。

“你们是在录制单曲唱片吧?”

“没错。”

“为何要放两首歌上去?”

“花一份钱买两首歌,这样会让人感觉有赚头。”乔尼说。

“What?”汤姆菲利普斯愣了一下,接着大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你除了写歌很厉害,居然还有这样的商业头脑,花一份钱买两首歌,听起来确实很不错。可惜你对唱片行业不太了解,这样做反而适得其反。”

“请继续说!”乔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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