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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能力和恋爱都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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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正经事~

写书三年了,除了第一本书是“都市文娱恋爱”题材之外,其它时候都在仙侠混,有写出成绩的,有十万字出头就扑街的,也有大几十万字实在赚不到钱太监的。

而这本书之所以写恋爱日常,又之所以选择了这样一个题材,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在准备新书的阶段,我又重温了一遍新海诚、宫崎骏、今敏的几乎所有电影,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这种幻想气质在国漫作品里很少有。

当然了,咱们的好作品很多,设定优秀有创意的更不在少数。

但可能是我国漫看的不多的缘故,总之脑子里能想到的气质类似的大概就只有《大鱼》和《深海》了。

除此之外,其它或多或少总要打打杀杀,总要战斗,总要升级。

倒不是觉得这样不好,毕竟镇魂街、一人之下、灵笼什么的我也都猛猛爱看。

也明白这是文化背景的差异。

可还是觉得有点可惜。

所以就有了这本书的构想。

轻松搞笑、可爱的女主、有些咸鱼的男主,以及一个应当算得上有趣的世界设定。

之前已经说过了,这本书是有一条非常明确的主线的,就是“恋爱拯救世界”。

而既然世界要被拯救,那么与之前对应的,自然就会有“毁灭世界的危机”。

不过“灭世危机”不一定是灾难、不一定是外星人、不一定是战争、不一定是丧尸、不一定是突然降临的妖魔鬼怪。

我觉得也有可能是十分常见,每个人都有的东西。

具体是啥就先不说了(嘿嘿)。

总之,除了甜甜的恋爱之外,我还是想给这本书以一些灵魂的。

(感觉灵魂这個词很装逼,但实在想不出啥替代了)。

(小鳄鱼挠头)

有一说一,我是有信心写出这样一个故事的。

感觉大家可能、也许、大概......也爱看?

毕竟上架前的后面一二十章已经开始铺垫了,追读也没有掉。

并且我可以保证的是,上架之后的剧情只会更精彩!

当然,就算陆晨要拯救世界,也是用“轻小说”的方式拯救世界,或许会有一丝丝“升级”的设计,不过跟普通的“升级”肯定不一样就对了。

除此之外,恋爱部分也不会少!

反正我自己对这本书的设计挺满意的,虽然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改编成动漫,也不知道能不能把我想表达的气质传递给大家,但总归会尽我全力的。

而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我拉胯的码字速度了。

写书三年,写了四百多万字,打字肯定是不慢的,否则也太笨了点。

可我应该算个“画面型选手”吧,每写一段情节时,脑子里会先有一个画面。

光线是什么样子的,场景里有什么,人物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然后写出来。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写作习惯,所以我之前的书收获最多的好评就是“文笔挺好的”......

但是写起来真的很慢,一旦感觉写的文字没有准确表达出脑海里的画面,就会字斟句酌的不停的去改,直到满意或勉强满意。

总之,在兼职的情况下,一天六千字就已经差不多极限了。

所以上架后的更新也暂时定在每天6000字吧(根据章节长短2或3章)。

明天中午十二点上架,到时候会一次性发4章一万字。

3章更新,1章1000首订加更(感觉肯定能达到,所以就直接发了)

如果能到2000首订,就再加一章。

然后凌晨继续更新。

加更的话......暂时就累积300月票或累积1000打赏加更一章吧。

这样感觉是每个月熬熬夜能够挤出来的程度......

哦哦,还有群,上架之后应该会弄一个的。

最后,是照例的感谢环节~

首先,感谢每一个读者老爷!

谢谢你们的月票、追读、推荐票、打赏,让这本书取得了现在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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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终于又有了完成一个“好故事”的动力和信心!

真的真的很感谢!

然后,要感谢这本书的运营官,也是从我的第二本书就一直支持我的“陈情7”!

当时开新书之前,我写了两个题材完全不同的开头,拿不准要写哪一本。

他看完了之后,说这本“好看、爱看、速写”,于是我才下定了决心。

慧眼识珠了属于是。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应该不是个妹子,唉。

再然后,还要感谢编辑培根!

这本书的设计和风格,她给予了我很多帮助!

真的很负责!很细心!

关键还是美女......

咳。

最后,还要感谢一位特别的哑巴小姐。

我读研的时候有在一家收养流浪狗的宠物之家做义工,每周去一次。

(这里顺便呼吁一下,如果想要养宠物,且不太在乎品种的话,可以去宠物之家收养,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的。)

而哑巴小姐也是一位义工。

由于每周去的时间不固定,所以我总过只见过她七八次,没有“聊”过天。

哑巴小姐是一位聋哑人,看起来20岁出头,干活特别利落,一个人赶着一群狗从来不怕,清扫狗舍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因为干活的时候怕被狗不小心弄脏衣服,所以一般我们都会穿旧衣服去。

哑巴小姐也是一样,每次见她都是穿着特别大号的那种类似工厂的工作服。

但后来有一次我做完义工,站在路边等回学校的公交的时候,看到了街对面哑巴小姐穿裙子的样子。

当时正好是黄昏,宠物之家在市郊,马路上车子很少。

金黄的霞光落在哑巴小姐身上,树叶轻轻摇晃,远处是橘红色的夕阳。

隔着马路,哑巴小姐冲我挥了挥手,应该是笑了的。

据同去做义工的朋友说,哑巴小姐是在这里做义工时间最长的一个,已经有三四年了。

虽然听不到也说不了话,但性格特别好,狗狗们也都认识她。

朋友还说,哑巴小姐经常会打字问别人哪条狗叫什么名字。

我听到这里觉得奇怪,即便知道了名字又怎么样呢,毕竟哑巴小姐又没办法喊出来。

朋友说可能是她已经把狗狗们当做了朋友吧。

总之,我对哑巴小姐的了解不多,甚至不知道她姓什么。

再后来,研究生毕业之后,我就去了成都工作,之后又辗转过不少地方,再也没有见过她。

但那个下午,她站在马路对面、穿着裙子冲我挥手的场景我至今都能记得。

所以......大家应该也猜到了,哑巴小姐其实就是秦宛晴的原型。

而这段微不足道的记忆,也正是我写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

《围城》里有一段话我很喜欢。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

“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

“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哑巴小姐于我而言是只是一段回忆。

但我相信她的未来一定充满了希望,此前所经历的一切不幸都是那些坏葡萄,接下来的人生只会越来越好。

也相信此时此刻看到这里的你,不管如今正在学习还是工作、人生顺不顺利,未来都一定充满了希望!

行了。

差不多了,再哔哔写下去今天不用码字了。

最后的最后,就用一句在书里还没出现的对话作为这篇略显矫情的感言的结尾吧。

“陆晨,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呢?”

“未来。”

“未来是多远?”

“明天。”

......

所以,诸位!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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