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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到玉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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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大陆,平安京,土御门小路尽头,晴明公府邸。

这府邸院子与别不同,既不像寻常人家养着禽畜,也不像富贵人家营造出枯山水的景致。院内唯有芳草萋萋,从门口通往府内的小路并无刻意修整,似是野兽踩踏而成。虽不见栀子花,却有栀子花香弥漫庭中。墙边有一棵紫藤攀附,藤上无花。

榉木板铺就的外廊上,两个男人正以烤香鱼下酒。其中一人身穿公卿常礼服,朱鞘长刀随随便便摆在一边。他身子微微前倾,小心翼翼地挟起一撮金黄鱼肉。

另一人穿着闲适的白色狩衣,一口饮尽杯中酒,修长的眼眸不知在看天空哪朵浮云。他放下酒杯,忽然道:

“博雅。”

“嗯?”

嘴里满是鱼肉的男人用鼻音反问。

“我出去一趟。”

“什么事?”

“我的花儿被摘了。”

穿狩衣男子起身,走出院子,也就一两个眨眼的光景便回来。他捧着一朵缺了花瓣的紫藤花,走到墙边,将花朵放回藤上。

“晴明,你去了哪里?”博雅问。

“玉州。”

“啊?!”

“确切地说,是伊贺之里。”

“我以为你只是在门口转了一圈。你怎么做到的?”

“我说,‘我要到玉州去’。”

“然后呢?”

“然后就去到了。”

“啊?”

被称为“晴明”的男人忍不住笑了:“博雅,这就是‘咒’啊。”

“什么嘛!又是咒!”博雅小孩子似地叫道。

“这样你就能理解了吧。”

“不能啊!那句话连我都说得出来,为什么会是咒?”

“我以前和你说过,名是最短的咒,对吧?”

“嗯。”

“那为何和歌不能是咒?为何唐诗不能是咒?为何童谣不能是咒?”

“我搞不懂了。”

晴明为两只空杯斟满酒,笑道“来,干杯。”

“干杯。”

两人一饮而尽,晴明就说:“比如我们说‘干杯’,就是对我们自身下了‘干杯’的咒。那么无论如何,酒一定要饮尽。”

“……”

“我说‘我要到玉州去’,那么我就对自己下了要去玉州的咒。”

“原来如此啊!”

虽然这么说着,但从博雅神情看来,大概还是不懂的。

“今日又为何事登门?”

“噢,是这样的。前几日松尾神社发生了一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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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虫:65级,花精。蜜虫是大阴阳师安倍晴明的式神,原型是紫藤花。是晴明公最不擅长战斗的式神。很有耐性。懂音律,特长是舞蹈。擅长技能有、、、。在成为英雄之前也能以人型状态行动。

区区65级精英,说不上弱但也称不上强,两三下就被王者们联手打残,不足为惧。问题是,当刀兵无忌卸了这式神一条胳臂时,安倍晴明施施然现身救走式神,还有意无意地看了他们一眼。

只这一眼,清沂便做出判断:打不赢。

对方是“半神”。

安倍晴明救走式神便又消失,不曾干涉此处战局,也不曾留一字一句。刀兵无忌起初还没搞懂,搞懂后便气得大叫:“我们这儿有三个死灵王者,他是瞧不起我们还是咋的?!”

“我宁愿他瞧不起我们。”清沂气定神宁,指挥召唤物小弟冲杀。

击退了最为棘手的蜜虫之后,其余人等皆不在话下,直至完盘才拼掉五十名足轻。河神原型不过是一条58级的泥鳅,被刀兵无忌踩着尾巴一刀斩首。失去神明的河充其量就是普通的水脉,花月林檎顺势联通两条水脉,反过来用三途川污染了地表水,又安插了两名桥姬。至此,伊贺之里局势初步稳定。

河神比式神还要弱小,这完全可以理解。利用线下时间看了点日本神话传说后,清沂就知道,日本的“神”其实水分很大。因为日本人崇尚“万物有灵”,在他们想象中,就算是一条鱼一只鸟都可能有神性存在,这才有了日本的八百万神明。而真正能称得上有神力的,一般居住在高天原,不轻易出现在人间。正牌神明中惠比寿神是个例外,他身为七福神,与人间走得比较近,十分接地气。

“我要下线了。”

“又下线?”

“明天上班啊老大,你以为人人都像你?”

下线后,清沂心想:刀兵无忌和花月林檎怎么这么有空,白天不用上班?莫非两个都是家里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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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大陆,黄昏帝国,白雪城,“美人鱼港湾”。

“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洛夫冲斯达麦克抱怨。他的抱怨有其道理——他先和萨拉门罗谈判,将协议定好没几天,塞鲁维加又派人来试探。不谈判又不行,要是塞鲁维加跑去和亚斯坦特联合,陛下回来肯定抽死他。一想起白骨暴君的“友好”,他就从头到脚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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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什么新闻吗?”拿抹布擦拭好酒杯,斯达麦克手肘撑着柜台,表示他乐意倾听。天,他那条毛茸茸的手臂可真够粗。

“新闻倒是有。我们的新陛下连续驳回三条请求,现在那个矮子很有意见。”

娜芙想要去毕格鲍沃做一次军事观察员,帕特拉大师想要出席福音大陆建筑师交流会,费马想带着马提瑞尔去钢铁都市研讨。怎么看这三条都是正经事,但黑色锋锐全以人身安全为由不予批准。

斯达麦克深以为然:“这也没办法,我听说前几天毕达哥拉斯的分身出现在白雪城。现在连国内都不安定,出国简直是拿自己小命开玩笑。你也注意点,现在萨拉门罗人可是十分记恨你。”

“随便他们。”洛夫扶额,头缓缓低下,手指就叉入一头斑白,显得意志消沉。“他们不敢记恨守护英雄,就来记恨我这种小人物。”

“你还算小人物?被陛下青眼相中,回国立即上位,萨姆眼红得要死。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唉,我曾经也是个大人物啊。”斯达麦克一脸悠然神往。

“大人物?”洛夫抬头,马上表示质疑:“你不是说你以前既没工作又穷困潦倒吗?”

斯达麦克很惊讶:“啊?是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就上次啊,你还说你很爱你的夫人。”洛夫隐约觉得自己被骗了。

“夫人?不不不,我现在还单身呢!”斯达麦克十指交叉,作扭捏状。

“啊?”洛夫思路有些转不过来:“那,那女人是谁?”

“嘿嘿,你懂的~”斯达麦克暧昧地笑笑,拍拍洛夫肩膀。洛夫猛然明白过来——那女人是妓-女。

妓-女是海边女性从业率最高的职业,她们慰藉着饥渴的水手;而因职业需要难能成婚的水手,也乐意溺死在妓-女的温柔乡中。斯达麦克那晚说得百转千回的爱情故事,看来多半是吹牛皮,这他妈也是水手的通病,不信的话你去看看,海边无论哪个酒馆都有水手赌咒说自己曾勾搭过人鱼和塞壬。

“我们继续说。我当时是个大人物。有多大呢?啧啧,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都不夸张!”

“你混得够可以的啊。”洛夫漫不经心地回答。

“还成吧!”斯达麦克哈哈笑着,动作麻利地调了一杯色泽红粉相间的鸡尾酒:“这个是我新创造的‘云霞’,是以国宝‘萨拉门罗的云霞’为灵感的!外观、口感、甜度都很适合女性,却连壮汉也能放倒,这酒的品性就和女人一样——最会骗人。”

洛夫身子后倾,仿佛这样就能逃过这杯酒似的:“你成为大人物后,那个妓-女怎样了?还有来往吗?”

“没有了。我说哥儿们,我都是大人物了,美女都是投怀送抱的,再和婊子住一起还像话吗?”斯达麦克撇撇嘴,自然而然地拿过酒杯,一口干了。他脸上猛然烧起一片红潮,看来他没夸大鸡尾酒的威力。

眼看那杯子空了,洛夫才将身子重新前倾,懒懒地趴在吧台上:“大叔,喜新厌旧不对啊,好歹人家也陪你渡过一段岁月嘛。”

斯达麦克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喷着酒气继续调酒。他的手指有些颤抖,所以抖了些酒水在吧台上:“女人都是那么回事儿,你爱她的时候就容易失去理智,然后行差踏错。他妈的多少国王因为美女而丢了王座?嗝!嗝!我们还是说说……我成为大人物的事情吧……”

望着天花板,酒馆老板仿佛想起了往昔,咧起嘴巴,看起来有点傻,但看他偶现峥嵘的眼神又让人觉得有那么一丝豪气残留:“真不容易啊,我是个外地人,本来就难以爬上……权力的顶点!可命运就,就……就是反复无常,运气来了,我和你说,你挡都挡不住!一夜之间,我就从穷小子变成大老爷!哈哈……本来只能住破茅屋、吃卖剩的海货、睡最便宜的婊子,忽然能坐拥大宅、吃鱼子酱、干最漂亮的精灵和人鱼!那些曾经高不可攀的贵族、官员,一个个争相巴结我,只为和我共进晚餐?以前一文不名的我,竟然说句话都比法律好使……你说,可笑不可笑?!”

“你喜欢这种感觉?”洛夫问。

“没错,操蛋——我真是喜欢极了!我曾经拥有一切,可现在一切都没了!该死的异界生物,如果它们不入侵,我现在依然能吃香喝辣,怎么会沦落到在这个破地方当厨师!真该让一些蹩脚剧作家来看看,这才叫命运弄人!”

或许是需要酒精来宣泄愤怒,斯达麦克一杯接一杯地灌,直至醉倒。洛夫轻轻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麻木地摇摇头。

死灵生物的生理机能早就停顿,永远也不可能被酒精麻痹。某些因酒精而释放的情感,在洛夫看来只是模模糊糊、似是而非。因而读出的思绪,就像是二流故事书里的情节,自始自终不可能引发他的共鸣。

因看得太过通透,反而不能感触,亦不会明白,所以洛夫永远没有朋友。当他发现自己不为此悲哀时,才深深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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