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刀记江湖第133章牧马人洪辰虽不认得套马杆,却也知不能被套住,身子一侧,脚步一闪,便躲过了骑马汉子的绳套。骑马汉子见洪辰闪过,急勒缰绳,马头一转,便从另一方向甩出套马杆,皮绳依旧往洪辰脑袋上落。洪辰再度闪开,想和雄壮汉子说句话,还未开口,身旁雷飞凤已经挥舞起在山里时折下的木棍朝雄壮汉子的马奔过去,嘴里大骂:“不长眼的狗屎玩意儿,抢到你爷爷头上来了!”
忆起在棚子时洪辰所授刀法,雷飞凤以棍代刀扫向马腿。骑马汉子瞥见雷飞凤动作,左手鞭子朝着雷飞凤抽去。雷飞凤抬棍挡鞭,木棍却“咔”一下被马鞭抽断。骑马汉子又一挥鞭,势要把雷飞凤抽倒在地。
洪辰见状立马踏步上前,一把薅住了套马杆的皮绳,用力一拽。骑马汉子不想套马杆被夺,用力攥紧,双脚蹬住马镫,双腿夹紧马腹。洪辰运转内力,经脉之中江河滔滔,手上登时有了千钧巨力,竟将骑马汉子连人带马给拽翻在地。
骑马汉子一摔,雷飞凤冲上去又要打。洪辰一口将他喝住:“老三,别动手!这人不是马匪!”数月前与查雨归夜谈时,曾听说西方羌州虽有许多戈壁沙漠,却也有肥沃草原,当地有些部落牧马放羊,随季候迁徙,有时候会一路往东,到达离天州极近的地方。这骑马之人衣着打扮从未见过,想来是个羌州牧民。
雷飞凤虽住了手,依然骂咧咧道:“马勒个巴子的!这人一句话都不说,上来就用杆子打人,有够凶的!”
洪辰上前,想将雄壮汉子从地上拉起。哪知雄壮汉子从地上爬起,拔出一把弯刀朝着洪辰就砍。洪辰右手一拍,击落弯刀,雄壮汉子又伸手往洪辰肩膀落去,想用摔跤方式,扳肩绊推,把洪辰摔在地上。洪辰却向着斜前一迈步,雄壮汉子还没看清其动作,就觉左腿膝窝受到击,旋即膝盖一沉,半跪在地。
洪辰不欲继续冲突下去,往雄壮汉子肩头一摁,令他站不起身,道:“朋友,我只是路经此地,你缘何就用杆子套我?”雄壮汉子却道:“不用装下去了!今日栽在虞国武林高手手里,算我倒霉。要杀要剐随你便!”
洪辰道:“你我素不相识,我干嘛要杀你剐你?”雄壮汉子骂道:“你们这些家伙武功是挺高,嘴脸却真是恶心,明明就是来偷马的,还装得和多无辜一样!”洪辰始明白自己是被人家当成了偷马贼,便道:“朋友,我不是偷马的。”接着将雄壮汉子从地上扶起,给他打了打膝盖上的尘土,道:“一场误会而已,朋友你也没怎么受伤,赶紧去追你的马们罢,我们就此别过。”
说完,洪辰走到一边,领着雷飞凤继续朝西走去。雄壮汉子怔怔望着洪辰背影远去,才翻身上了已经立起的坐骑,朝自己马群的方向赶去。
很快到了晚上,洪辰与雷飞凤寻了河边一块空地生火休息。远方传来阵阵狼嚎,雷飞凤问:“老师,我们这是到了羌州么?”洪辰道:“天京本在天州靠西地方,我们又是从天京西北出发一路往西,穿山越岭,没准还真已到两州交界之处了。先前那人就是个牧民,他那些马一匹匹都高大神骏,比我在虞国见的大部分马要漂亮许多。”
远方狼嚎忽然变烈变乱,雷飞凤有点慌:“我们睡觉时,狼不会过来吃了我们。”洪辰一笑:“你前两天还口口声声说当了山大王以后吃虎肉喝熊血,怎么现在还怕狼?”雷飞凤将脸一板:“我这不还没当山大王么?何况双拳难敌四手,猛虎也怕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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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狼怕火的。”洪辰拨弄了一下火堆,又咳嗽了两声,旋即道,“我睡觉的时候一声咳嗽,都能把它们给吓跑。”
雷飞凤道:“我听说凉国人野蛮落后,粗鄙不堪,这儿有能给老师治病的郎中么?”
洪辰道:“那应是讹传,凉国要是没有给人看病的郎中,哪能有那么多健壮的儿郎?就那个牧民甩杆用鞭的本事,一般的江湖侠客就打不过他。”
两人在火上烤了从山林里带出来的野鸡肉吃,又各喝了点水,钻进薅来荒草铺成的被子里准备睡觉。就在这时马蹄声起,洪辰起身望去,只见远方正有一人骑马奔来,身后还跟着马群,似乎就是傍晚时碰到的那个牧民。
雷飞凤也起身站在洪辰身边,惊道:“老师,那人回来找我们麻烦了?”
洪辰也皱起眉头,久闻羌州牧民耿直豪爽,今天却遇上一个纠缠不休的?等那人离得近了些,又望到那人的杆子上还挂着什么东西,在空中甩来晃去的,好像是什么动物。
马群很快奔到了近前,牧民勒马停住,洪辰也终于看清,他手上杆子套着的,竟是两条半人大的灰狼。
牧民从马上跃下,把死狼从套上解开,一只胳膊夹着一条,走到洪辰面前,突然单膝跪地,低着头道:“朋友,那会儿我误会了你,这会儿送你两匹大狼,让你吃肉穿衣!”说完放下死狼,解下腰间弯刀,当着洪辰和雷飞凤的面,给狼扒皮。
雷飞凤看得目瞪口呆,洪辰走过去扶他,道:“朋友,你快快起来。”牧民却不肯,非要把两条死狼的皮都给剥了下来,才收回刀,起了身,双手捧着狼皮道:“这两条狼都是被我吊死的,剥皮的时候也专走筋膜处,皮毛没有一点损伤,朋友一定要收下。天气转冷,这大狼的皮,用来做御寒背心,再合适不过。”
洪辰心道,羌州牧民果然大方慷慨,不过一场误会,竟直接送了自己两块极为完整的狼皮。又想起查神医说过,牧民们送礼,你收下得越爽快,他们越开心,你若推辞,他们就会觉得你瞧不起他们,便大笑两声:“谢谢朋友!”伸手接过了狼皮。
牧民又道:“朋友,你们二人衣衫单薄,在草原上不好过夜,我帮你们把狼皮烘干,虽没晾出来的好,却也不会皮毛开裂,今晚你们就能裹着睡了。”
洪辰欣然同意。雷飞凤原本对这牧民极为讨厌,可见了狼皮也乐得不行,在他心里穿着狼皮衣服,约么也等于穿着半件虎皮大衣了,算是半个山大王。
牧民烘烤狼皮时,洪辰与他聊天,才知道他叫“巴以天”,是“白牙部落”之人,趁着秋天赶着自己的马群到天州羌州交界处来牧马。这片地方水草肥美,但因为有偷马贼抢马贼出没,有时不仅会偷马,还会杀害牧民,于是羌州牧民近些年很少过来放牧。巴以天是觉得牧马的牧民少了,偷马贼应该也不来了,才过来放牧马群,可心里还害怕偷马贼出现,于是见到洪辰第一眼,就觉得遇上了偷马贼。
得知真相,洪辰捂嘴咳了两声,笑道:“巴大哥,不怕你笑话,我看你养的马一匹比一匹神骏,还真想讨一匹来当坐骑呢。”巴以天闻言一拍洪辰肩膀:“朋友!你真是慧眼识金,我是我们部落最好的养马人。你跟我回去,我把我养出来最好的一匹马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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