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道闪电般的窜向陈志凌,她手中滑出匕,寒光一闪,斩。
陈志凌头一偏,便即躲过了梅花针。这玩意的厉害,在于猝不及防,陈志凌早有防备,如何会让她射中。春雨匕斩来时,陈志凌倏然出手,只一闪,便精准的扣住了春雨的手腕,只一用力,春雨手中的匕掉落。春雨只觉手上如被烧得滚烫的铁钳握住,痛入骨髓。她忍痛能力变态,一声不吭,膝顶,狠狠的顶向陈志凌的下阴处。只是还未顶出,陈志凌后先制,伸腿,一勾一拉,春雨便失去平衡摔在了地上。
对付暗劲都不是的春雨,陈志凌如果想要杀她,只需要一拳。屋子里,闻听到动静的兰心,秋华两位少女立刻窜了出来,杀机毕露的围住了陈志凌。
一边的彪子看的心惊胆战,觉得跟着新老板陈志凌,天天都是惊险无比,天天都有动作大戏可看。
兰心和秋华互视一眼,梅花针扬手射出,两人同时攻击,配合默契,雷霆闪电。
陈志凌脚尖在地上一点,窜出三米远,梅花针全数落空。兰心和秋华微微变色,立即闪电攻上,手中的匕泛着蓝色的光芒,显然是淬了毒。
“吒!”便在这时,陈志凌陡然张嘴,胸腔运气开声,运足全身气血,依照真言术吼出一声来。
嗡嗡嗡········就像是寺庙的大钟在兰心和秋华耳边敲响,空气震动,震得她们的牙齿麻,全身气血翻腾,手中的匕都要拿捏不稳。
但意外的是,这一下,兰心和秋华却觉得身子似乎舒畅了很多。春雨随即站起,三人警惕,不解的看着陈志凌。
陈志凌这才开口,环视三人,道:“我对你们没有恶意,相反,我可以治好你们身上的暗伤。你们应该对自己的身体了解,如果再不治疗,你们活不过三十岁。”
对于陈志凌说能治好她们,她们是相信的,刚才这一声巨吼,让她们现在身体一直的疼痛似乎减轻了不少。三人不解的看着陈志凌,春雨作为大姐大,警惕的道:“为什么要帮我们?”
“帮你们是有条件的,我治好你们,从此以后,我做你们的主人。你们的命就属于我,我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必须听从。”陈志凌开出他的条件。
春雨三人相视一眼,随即春雨道:“只要你能治好我们,还有菊香,以后我们就认你做主人。”她们四人的成长过程是扭曲的,所以陈志凌有把握收复她们。而且跟她们交流,讲什么平等,薪资都是没用,就要讲做她们的主子。
“没问题!”陈志凌应道。
三人带陈志凌进入破旧的房间里,菊香躺在了床上,面色蜡黄,这个少女已经如四十岁的妇女一般苍老。
陈志凌看出,是气血受阻,暗伤太多。当下先施展真言术,配合暗劲,为菊香疏通血脉。如此十分钟后,陈志凌已经累得不行,这种真言术太费心神了。不过菊香的身体状况已经神奇的好了很多,眼神也有了神采。
春兰秋三女见状大喜,她们再冷漠无情,但四姐妹之间的感情却是极好的。
陈志凌舒了口气,道:“你们先跟我回东江,你们的身体,需要配合药物慢慢调理。”
“是,主人!”三人齐声应道。
春兰秋菊这四个丫头,是陈志凌专门请回来保护陈思琦和叶倾城的。叶东则有伊果和几名保镖保护,防卫力量十分可观。除非出现像陈志凌这种逆天高手,否则,谁也伤害不到他们。
将春兰秋菊四人带回东江后,陈志凌让江云提前给她们安排好了住所,是一栋公寓。里面洗浴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而且还请了保姆为她们做饭。不止如此,陈志凌命人给她们量身订造了衣服,全部清一色的黑色小西服,打扮起来,像是白领丽人一样。
陈志凌当晚,陪着这四个丫头一起在公寓里。先找了琵琶膏,给菊香暗劲按摩,再配合真言术为四人一起疏通气血。一番治疗下来,菊香已经能够下床。其余三个丫头的气色也好了很多。
还别说,穿上黑色小西服的,稍微打扮的春兰秋三个丫头的姿色都十分不错。菊香等调养好了,想必也是不差的。陈志凌说了要交给她们的任务,随后陪她们一起外出,吃了一顿丰盛的火锅。
洪太君一向把她们当做下人使唤,如今陈志凌给了她们足够的尊重,短短一天的相处,就让这四个丫头生出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陈志凌与叶倾城的订婚日期越来越临近,有了春兰秋菊四个丫头的保护,叶倾城与陈思琦也恢复了自由。加上春兰秋菊都是女生,也不会令她们别扭。
两个小萝莉在听陈志凌说了春兰秋菊的遭遇后,当即表现出十分的同情。吃喝玩,都要她们一起,短短的三天,春兰秋菊的脸上冰冷都融化了一些。
相比以前的生活,现在的生活让春兰秋菊充满了感恩。
中午的阳光格外的明媚,天气已经渐渐的热了起来。大街上,爱俏的姑娘们穿起了吊带衫,裙子。
一辆劳斯莱斯幻影突兀的出现在东江市的街上,平稳的行驶。这车在国内很少,在东江市更是头一遭出现。有眼力的爱车者驻足观看这辆幻影,艳羡之余,对车内的人的身份更是好奇到了极点。能开幻影,里面的人难道是从京城过来的太子党?
幻影里,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少年,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衬衫的线条柔和圆润,一看就是纯手工制作,而且市面上都没有卖的。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限量版的劳力士金表。一切一切都彰显着少年的尊贵。
少年的嘴唇涂抹了口红,他的脸蛋极其的美丽妖艳,如果他穿成女性装扮,一定是个绝世美人。不过他的身上还是透露出一种脂粉气。
驾驶幻影的是一个二十八岁左右的男子。男子一身黑色西服,面向普通,但眼睛却格外的亮。他身上的气息犹如婴儿一般纯净,如果是陈志凌看见,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个黑衣男子的修为显然已经返璞归真,达到了丹劲。
而就是这样一个丹劲高手,他的身份,只是一个司机。
幻影经过时尚影楼时,少年的目光突然被影楼外的一张放大的照片所吸引,那照片,正是叶倾城与陈志凌的婚纱照。
“停!”少年淡淡的说,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像女人。不过他说话有喉结,可以证实,是个男人。
幻影停下,少年放下车窗,凝视向照片中的叶倾城,随后,眼神里出现一丝的狂热来。
叶东与陈静结婚后,便搬出了佳悦俱乐部,居住在星湖高级小区的别墅里。他们打算是等叶倾城的订婚宴完后,就出国旅游。
六月三日,叶倾城突兀的被叶东也召回了星湖小区。与之一起去的,还有春雨和秋华。
六月五日下午五点,叶倾城从星湖小区回到佳悦俱乐部。去的时候是长飘飘,回来时却是齐耳的短,冷漠,冷清,以前的叶倾城仿佛在瞬间回归了。
叶倾城一言不的到了楼顶的靶场,用枪狠狠射击。
夕阳柔和美丽,将靶场映照得有如沐浴在金光之中。
随后,她打电话让陈志凌来一趟。
陈志凌在十分钟后就上来了,他听到下面的人汇报,叶大小姐情绪很不稳定。能有什么事情让叶倾城不稳定?这真是太难得了。然而,在陈志凌到达靶场时,见到齐耳短,一身黑色包臀性感连衣裙的叶倾城时,还是吃了一惊。
黑色蕾丝袜,长筒靴,将她的婀娜身材展露的惊艳,性感至极,清冷与野性糅合,真有种魅惑众生的资本。尤其金色的夕阳沐浴在她身上时,简直犹若九天神女。她此刻若到迪厅,无须任何动作,便一定是全场的主角。
叶倾城连着开出数枪,她的枪法竟然很好。见到陈志凌来了,便将手中的枪往陈志凌一抛,淡冷的道:“你来试试。”
陈志凌接过枪,却随手丢给了一边的服务经理,并对那经理道:“你先下去。”那经理应声是,多看了眼陈志凌和叶倾城,觉得有事要生,却也不敢多听,便即下去了。
“你怎么了?”陈志凌皱眉,他很不喜欢这样强势清冷的叶倾城。总之这一刻,很不喜欢。
“什么怎么了?”叶倾城说完,随即又淡淡道:“你是说我现在这一身装扮吗?”
“是!”
“这样不好看吗?”
“不好看!”陈志凌眼神冷了下去。
“可是我觉得好看,不认识你之前,我就是这样。我还喜欢泡夜店,喜欢在舞台表演钢管舞。”叶倾城针锋相对的道。
“你到底怎么了?”陈志凌话里出现了火气,他觉得叶倾城很莫名其妙。他原本以为叶倾城不同于其他的九零后,他觉得叶倾城很成熟。但此刻的叶倾城,表现真是幼稚到了极点。如果她一直是这个表现,即便再美,陈志凌也绝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动心。
叶倾城深吸了一口气,陈志凌闻到她很上洒了很浓玫瑰香水,不在是以前那种少女香味儿。
“我这两天想了很多。”叶倾城开口,道:“不是说有婚前恐惧么,我想我也是有点订婚前的恐惧。”陈志凌脸色柔和下去,道:“如果你觉得急了,我可以跟东哥去说,推迟,或则取消,你觉得舒畅就行。”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叶倾城清冷的道:“从认识你开始,你做过很多让我崇拜的事情。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你,而不是崇拜你。但是这两天,我越来越觉得压抑,崇拜不能跟喜欢混为一谈不是么?我无法想象将来跟你在一起的生活。”
陈志凌默然,从心动,到愿意跟她订婚。这一切,都不是他主动的。如今,叶倾城说这番话,他只感到很愤怒,被愚弄的愤怒。但是,他强压了下去。
“我喜欢自由,随意的剪这样的短,穿性感的衣服,泡自己的夜店。这一切,都会与你格格不入。我昨天拿着和你婚纱照看了很久,我实在无法勉强自己,以后就和你一起生活。”她顿了顿,眼中闪过一抹决绝,道:“所以,我决定要取消和你的订婚。”
陈志凌默然,他的拳头不自觉的捏紧。
叶倾城继续道:“我很珍惜和陈思琦的友谊,希望以后,你还能继续当我的朋友。”说完凝视着陈志凌。
陈志凌没有说话,他的情绪冷静的让人害怕,半晌后,他冷冷一笑,目光凝视叶倾城,这种冷笑扩大,随后点点头,道:“叶倾城,你很好,你很好····你是第一个敢将我玩弄于鼓掌的人。”说完转身,头也不回的出了靶场。
一出靶场,便看见陈思琦躲在那儿偷听。陈志凌连她都没有理会,径直的离开。
陈思琦也是听说叶倾城回来了,便立刻跑过来见她,怎知还没进来,便听到了刚才那么残忍的对话。是对她哥哥单方面的残忍。
待陈志凌离开后,陈思琦怀着满腔的愤怒走进靶场。夕阳下的晚风吹拂,叶倾城凝立在那儿,背对着陈思琦。
“为什么?”陈思琦来到叶倾城面前,质问。她突然看到了叶倾城的脸蛋,她的眼眶红红,泪水晶莹欲滴。
“我们出去说!”叶倾城抹了把眼泪,强颜展露笑颜,拉住陈思琦的手,道。
带上春兰秋菊四个美女保镖,叶倾城与陈思琦坐进了俱乐部外的奔驰车。叶倾城开车,陈思琦坐在旁边。而春兰秋菊驱车跟在后面。
叶倾城带着陈思琦来到了酒吧一条街,进了以前熟悉的欲诱酒吧。
酒吧里现在还略显冷清,毕竟天还没黑。
在角落的地方入座后,叶倾城要了一杯冰透的扎啤,陈思琦连忙阻止,道:“你疯了?”她是知道叶倾城的生理期好像是这几天快来了。
叶倾城执意,眼神里有一丝疯狂,道:“最好喝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