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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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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chapter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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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获得了雷翊的好感, 又让他去勾引宋二?

日了个狗!

剧情你还可以再狗血点吗?!

那句话再次出现在了郑之南的脑海里——垃圾作者, 垃圾剧情, 垃圾设定!

更暴躁的是心里把作者把剧情把系统骂了几百遍也还是要笑着把任务进行下去。

勾引就算了, 还不能败坏雷翊这边的好感。

也就是说, 勾引可以,但要让雷翊不知情, 甚至觉得他是被迫的。

然后他受到伤害, 雷翊愤怒, 从而和宋二激化矛盾,雷翊弄死或者弄残宋二后, 也就到了剧情的重头戏, 和宋家反目。

不过是几句话的线索,却让郑之南心情复杂了很久。

这让郑之南无比后悔去碰那些书, 如果知道有这样的遭遇, 把他手剁了, 他都不会再去碰那些书。

郑之南脸白白的想着事情。

导致雷翊走过去看到他一脸苍白, 还以为是画画太久累到了。

“是不是在画室待太久,累到了?”说完, 雷翊不由分说拦腰抱起连围裙还没解下来的郑之南离开画室, 也不嫌弃他身上还有颜料的污迹。

这画室是上个星期才整理出来的, 大大的落地窗, 外面就是花园,风景独好,郑之南也的确挺喜欢这里,在雷翊没有踏进来之前,他已经坐在这里一上午了,因为每次画画的时候,待在这里,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就像没有任务,没有系统,也没有穿越,还在现实世界中,能够得到片刻的安宁。

雷翊抱住郑之南后,郑之南也没有挣扎,顺势靠在他的身上闭上了眼睛。

他说:“是有一点,可能坐久了。”他现在应对雷翊已经很自如了,没有慌乱,镇定到谁都不知道他真正的心思。

“我不在家,你就折腾自己。”雷翊勾着唇说完低头在乖顺无比的郑之南脸上亲了亲,亲完又亲了亲他的唇,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自从他不像第一次出现时那么抗拒,雷翊就越来越喜欢这个人,明明冷冷的,但却不反感他的触碰,要不是这个月太忙,他半个月之前就能把他吃干抹净。

不过从今天开始,他就可以悠闲一阵子了,接下来有的是时间。

郑之南知道,有些事儿就算再抗拒,该来的还是要来,他有这半个月的时间休息,已经该感到庆幸才对。

郑之南回房间洗了个澡,两人一起用了午餐,用完午餐后,雷翊就把郑之南扛到了楼上的卧室,一脸的迫不及待,跟饿了半个月的饿狼似的。

可不就是饿了半个月的饿狼。

但现在是白天啊……

郑之南被雷翊放到床上,看到雷翊去拉窗帘,他呆呆地说:“现在是白天……”虽然知道今天要生什么,可现在是白天!

雷翊拉完窗帘说:“这样才刺激不是吗?”窗帘拉上后,房间暗了下来。

郑之南下意识去拉被子,缩了进去。

雷翊脱了衣服后也钻了进去,一边说话一边帮郑之南解扣子。

郑之南一张脸都憋得透红,被这个气氛给憋的精神紧绷,他说:“可我有点害怕。”平时那清冷的语气终于被雷翊的逼近给迫的变了调,带着瑟缩和不安。

雷翊就喜欢他这种需要人去安抚呵护的状态,觉得特别戳心。

郑之南的确有些害怕,虽然之前已经有了两次经历,可是之前他演了原主,便觉得是原主和他上床,现在他是原原本本的自己,雷翊也知道是他不是他。

因此郑之南心里的那道坎还高高的矗立在心中,他虽然安抚自己,这是必然的结果,剧情的走向就是这样,他就算不愿意,抗拒,也是没有用的。

可害怕这种情绪,就算他不想,还是会在身体里蔓延。

郑之南这小可怜一样无助的神情让雷翊这个色中饿鬼看得又爱又怜,嘴上哄着郑之南,身体却非常诚实的付诸行动。

……

从下午一点多到晚上八点,郑之南一直是在床上度过的,然后被抱着去洗澡,又在浴室待了两个小时。

在他伤心不已,泪珠涟涟到绝望的时候想起来,这是小说的世界,小说世界里的男人,体力都不是寻常人可以比的。

可为什么要厚此薄彼,明明他也是男的,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不觉得这么累?而且为什么他觉得自己身体比原来还敏感了?随便一个触碰都能再次沉溺到那种让人颤栗的感官中。

他明明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羞耻。

一整个下午,从太阳高挂到日落黄昏再到月朗星稀,他已经无力到连手指头都动不了,可恨的是,雷翊却还精神抖擞。

明明之前的两次,也没有这么疯狂。

为什么这次却这么持久,中间有休息过,可很快就又继续了,完全可以忽列不计休息的时间。

作者太不公平了。

可能是太开心,事后雷翊可以说是鞍前马后,亲自做清洁工作,床脏了后,直接抱着人去了另一间干净的房间休息,还说这几天要好好陪陪郑之南。

郑之南差点脱口而出:“不用陪,你忙你的,我一个人可以。”好在他知道自己身不由己,任务在身,忍了。

随着郑之南被雷翊吃干抹净,好感度从原来的90直接飙升到了98,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难积累,但雷翊在郑之南面前,几乎已经无所遁形,他的脸上,眼里,是明眼人都能看到的喜欢和炽热,无时无刻都想把郑之南带在身边,有句话叫做,恨不得拴在裤腰带上,雷翊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郑之南看到这样的雷翊知道,他该走下一个剧情了。

雷翊虽然想把郑之南拴在裤腰带上,但工作上有很多事不方便让郑之南看到,所以也就是心里想想,不过除了工作时间外,雷翊几乎都和郑之南黏在一起。

所以郑之南要怎么撩宋二,只能是雷翊在谈生意的时候。

雷翊现在手里的项目已经到了尾声,所以需要再去一趟日本,这次去日本,要待大半个月,所以郑之南的机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他已经不想再拖延下去,拖延下去意味着要在这个世界久一点。

虽然不知道下一个任务会是什么样,但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呆腻了,只想快点离开。

雷翊前脚带着手下离开,郑之南就在自己的圈子里打听最近有什么新鲜事,不动声色的去搜索送宋二这个玩咖出没的地方。

现代社会就是好,不需要专门去找人查,只要你想知道,只要你有人脉,可能刷个朋友圈就知道你在意的人在哪里出现。

郑之南轻轻松松得到可靠的消息,宋二晚上会出现在常去的那家酒吧玩,有人在酒吧里搞了个大派,宋二也会到场,说是已经请了一批嫩模暖场,另外当然也少不了小鲜肉,总之今天晚上似乎很热闹。

像这样的圈子,只要长的可以,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这样的派对来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身份证明或者邀请函。

能进入到那样高端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小白,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敢来。

有人知道郑之南想去后,一个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较好的朋友约郑之南晚上一起,这个朋友是被一个富二代包养的健身教练,两人是在健身房认识的,被看上了后就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玩的比郑之南大多了,而且因为是个颜控,所以对郑之南特别有好感,属于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对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转身就跟别人吐槽他土丑,也不知道那个富二代喜欢他什么。

后来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接触后现,虽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觉得他挺可爱的,大概那个富二代就是喜欢这股可爱劲儿。

而且说是黑,其实就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只是在美白成风的这个圈子里,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约好了时间后,郑之南没怎么打扮,简单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装裤,休闲鞋,简单的像是去公园散步,而不是参加什么夜场派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不少人的关注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富家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他人都是浓妆艳抹,连男生都有不少化妆擦口红的。

虽然男女化妆自己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这样的不感兴趣。

一时之间郑之南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丽质难自弃,气质也优雅,应该去听音乐会而不是在这样乌七八糟的派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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