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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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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第2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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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见韩明燕哭着跑开了,说:“秀姐,这个女的到底是谁呀?怎么看起来这么讨厌?”

韩明秀说:“她确实是我堂姐,但跟我不是一路人,从小到大跟我都不对付,还干过许多让我没法原谅她的事儿,所以,我对她,哎,……算了,还是不说她了,省得影响咱们的好心情,咱们还是吃咱们的吧……”

韩明秀不愿意在大家一起愉快用餐的时候提到一个让人讨厌的人,更不愿意背地里议人长短,就结束了这个话题,跟大家继续吃饭……

而韩明燕,在韩明秀这儿碰一鼻子灰后,很快回到了他们的那张桌。

刘芳看到她回来了,高兴地向她挥了挥手,说:“还以为你走丢了找不着了呢,我正要去找你呢。”

韩明燕扯了扯嘴角,说:“怎么会呢?只是刚才遇见了个熟人,说了两句话……”

不大会儿,刘洪东点的餐上来了。

韩明燕也开始跟他们一起吃饭。

这顿饭其实也挺丰盛的。但是韩明燕想到刚才在周家那一桌上看到的碟碟盘盘,好像光数量上就比这多多了。而且他们还喝了红酒,那晶莹剔透的高脚杯里盛着琥珀色的美酒,一看起来就很好喝的样子。

明明都是在这家餐厅里用餐,他但们那桌的档次看起来比自己这一桌高档得多。

韩明燕很不平,也很嫉妒,但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事儿的时候。

韩明秀不认她这个姐姐,她也就没法攀附周家了。她该怎么做,怎么才能跟韩明秀俩化干戈为玉帛?或者说,怎样才能够攀上周家这棵大树呢?

她一边用餐,一边思忖着,话也照刚才少了许多。

刘洪东见她不像刚开始那么活泼明媚了,还以为她还在为她刚才说的三年没回老家,没有车费的事情感到难过呢,就琢磨起来……

怎样才能给她点儿钱让她回趟家,又不至于唐突了呢?

**

“娘啊,都这么多天了,我大哥也应该接到咱们的信了吧?你说他咋还没给咱们回信呢?”

晚饭的时候,霍长生看到饭桌上的苞米碴子粥和芥菜疙瘩炖土豆,不觉得胃里又冒酸水儿了,马上想起能让他过上好日子的人来。

霍大娘沉着脸说:“按说早就该收到了,估计他要给咱们邮钱的话,这两天也就差不多了,再等等吧……”

“娘,你说他能不能不给咱们钱呀,要是不给咱们邮可咋整呀?”

喜凤抱着孩子坐在炕沿边儿上,自从她婆婆说要在霍建峰那儿往出抠钱,她对婆婆的态度就明显地恭顺多了。

从前吃饭的时候,她一向是端起碗来就吃,才不管老人上桌不上桌呢!不过,自从婆婆说要在霍建峰那往出榨钱,她现在天天吃饭的时候竟然能等婆婆上桌一起吃了。

这个变化让霍大娘觉得挺高兴的,身为长辈,最在意的是什么?还不就是晚辈对他们尊不尊敬,孝不孝顺吗?

能得到儿媳妇的尊重和认可,霍大娘更加下定决心,要在霍建峰那儿狠挖一笔了。

听到儿媳妇的担心,霍大娘哼了一声说:“他敢,他要是敢不给邮钱,我就上他们部队闹去,反正他们两口子都是有单位的人了,他要是惹急了我,我就天天在他们单位作去,看他们还想不想好了?”

“嘿嘿,娘可真有办法。”霍长生嘿嘿地笑起来,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我大哥现在都是连长了,是要往上发展的人,我嫂子也是大学生,将来毕业后要当国家干部的,他们肯定都得怕影响前途,肯定不敢跟您对着干。”

“对,就拿这个卡住他们,一卡一个准儿。”喜凤也兴奋地说道。

这时,窗外忽然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都不用看就知道是老头子回来了。

霍大娘怕被老头子知道他们咬算计霍建峰的事,急忙把食指放在了唇上,做了个嘘的动作。

“别吵了,老犊子回来了,要是叫他听见咱们研究这些事儿,准又得帮着他那个好侄儿了。”霍大娘低声道。

霍长生和喜凤听了,急忙同时禁了声。

不过,喜凤不甘心就这么被制止了,不满地低声牢骚了一句:“我爹也真是的,别人都知道胳膊肘往里拐,就他偏得胳膊肘往外拐,也不知将来到老了动弹不动那天,是指着我们这亲儿子亲儿媳妇养他,还是指着他那个好侄子养他!”

霍大爷下地回来了。

如今家里好几口人都不能干活:老婆子岁数大了,干不动地里的活计。儿子又被养父养母“虐待”得身子骨差,一干重活就冒虚汗,要昏倒,当然也不能指望他干。

儿媳妇就更不用说了,从她生了个男孩后,自认为成了老霍家的功臣,没让别人伺候伺候她就不错了,哪还指望她下地去干活挣钱?

家里的三个姑娘虽然都不念书了,也都在生产队帮忙干活。可女孩毕竟是女孩,就算再认干又能赚多少工分?顶多也就赚个他们自己吃穿用的钱。

所以,这个家划拉来划拉去,就指着他一个人挣钱吃饭呢。

霍大爷自知身上的责任重大,所以每天都玩命似的干。天天开工的锣声一响,就准时出现在地里。不到收工的时候绝不回家,天天累得跟狗似的,还没一个人心疼可怜。

回到家后,看到老婆子已经把饭桌摆好了,霍大爷拖着沉重的双腿挪到桌子边。

刚一坐下,儿媳妇就板着脸说:“爹,你刚从地里回来,倒是去洗洗手洗洗脸,再好好擦擦身上的汗,你闻闻你身上这股子汗味儿,都熏人了,叫人咋吃饭呀?”

霍洪山听到儿媳妇的嫌弃声,又看了一眼他儿子。却见他儿子正低头逗着他小儿子呢,好像没听见他媳妇的话似的。

霍洪山无奈地叹口气,又站了起来,拖着沉重的双腿向外面走去。

三女儿小秋看到老爹佝偻着腰,步履蹒跚的往外走,就从桌边起身跑到外边,说:“爹,你先等着,我去给你打水来。”

一边说,一边跑去打水。

霍洪山累坏了,就坐在门槛子上休息,她看着女儿忙碌的身影,忽然觉得要儿子有啥用?还不如女儿贴心呢。

小秋噔噔噔地进进出出几个来回儿,就给霍洪山打了一盆水,又给他拿了毛巾、香皂啥的。

霍洪山低头洗脸的时候,小秋就站在他的一边。这姑娘一直没离开,就守在他身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等霍洪山洗完了脸,小秋终于把压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爹,我娘给我建峰哥写信要钱了,刚才还跟我大哥大嫂商量,要是我建峰哥不给他们邮钱,他们就要到部队去找我建峰哥闹去呢。”

霍洪山手里的毛巾“吧嗒”一声掉进了脸盆里,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低声道:“你说啥?你说的是真的?”

小秋抿了抿嘴,点点头:“是真的,爹,你可千万别问我娘和我哥他们,要是我娘和我哥他们知道是我告诉你的,他们都得揍死我。”小秋说得很可怜。

事实上,这丫头在家里的地位也确实可怜。

因为长得像霍老太太,小秋从小就不受她娘待见。家里的家务活都是她干,还一天到晚地不给她好脸。整天不是哼她就是骂她的,孩子拖生在老霍家,可以说是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

在这个家里,也就是奶奶和建峰哥对她好。建峰哥从来没骂过她,小时候还总带她出去玩,给她采野果吃,给她编花环戴。在这个世上,除了奶奶,对她最好的那个人就是建峰哥了。

正因为如此,她不忍心看到建峰哥被人算计,也不忍心让那对贪得无厌的大哥大嫂去算计建峰哥的钱。

“爹,你先别急着问他们,等过几天我建峰哥还不给他们往回邮钱的话,他们肯定得想法子去黑河,到那时你再揭穿他们也不迟,你要是现在问他们的话,他们肯定得把帐算到我头上,我娘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到时候我肯定就得遭殃了……”

小秋可怜兮兮地说道。

霍洪山在听到老婆子和儿子媳妇背着他商量要去找建峰的麻烦,心里很是生气。本打算马上回屋去找他们好好说的说的,但看三闺女又说得这么可怜,想想他要戳破的话三闺女可能会遭到他们打骂。

思量之下,他叹了口气,说:“行,爹先不跟他们摊牌,你帮爹留意着他们点,要是他们真想去找你建峰哥闹去,你及时告诉爹,爹再想办法治他们。”

“嗯,行,爹,你可一定要帮建峰哥呀。”小秋小声说道。

在她的心里,建峰哥才是她亲哥哥。而那个只会偷奸耍滑,占家里便宜的霍长生,她半拉眼珠子都看不上。

第508章 团聚

因为刘洪东的突然加入,韩明燕和刘芳想在西餐厅‘偶遇’小周的事情,不得不暂时放一放了。

三个人一起用过晚餐。饭后,刘家父女俩步行着把韩明燕送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后,韩明燕躺在宿舍的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的脑海中一直回想着今天在伏尔加西餐厅里看到的那一幕。

韩明秀那个小贱蹄子,穿着漂亮的衣裳,得得嗖嗖地坐在华丽的小餐厅里,一手拿刀,一手拿叉,装腔作势地在那儿品尝美味呢。

看她那熟练的样子,应该不止一次在这里吃过!

她竟然能经常到这种地方来吃饭,而自己,来首都三年了,却只来过这一次,还是在外边的大餐厅吃的。

这个差距叫韩明燕的心里难受极了。

当然最难受的,还是她们现在身份上的差距。

那个小贱蹄子,居然真的考到了首都外国语学院。还跟周家攀上了关系,关系还那么铁。

而自己,只上了师范学院,目前为止攀上的最大的关系也就刘芳家了。

可是,刘芳在父亲那儿根本没什么话语权,就算她想请刘芳帮着做什么,刘芳也根本请不动父亲。

除非,她还像在老家似的,用自己的身体跟刘芳的父亲交换。

通过这一下午的交往,韩明燕已经看出刘芳的父亲对自己的那点龌龊心思了。

这种老男人她又不是没见过,高书记不就是那种人吗?表面上装得多正直多高尚似的。可实际上,还不是想把自己骗到他们的床上?

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还以为她真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看不清他们的那点花花肠子呢?

呸!

韩明燕对这种表面上一本正经,背地里下流龌龊的老男人很看不上眼,也打心眼里厌恶,别看她表面上对那个刘团长笑面如花,讨好奉承的。可心里并不想跟这个老男人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

她想留在首都,但不是想留下来给人当情妇的。她想找一个条件好的,跟她年龄相当的男人,堂堂正正地结婚。

再不济,也是找一个条件好,年龄稍微大一点的男人正式结婚。

她不愿意再给人当情妇了,情妇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生出的孩子也会被人骂成是私生子。而且一但东窗事发,她将堕入无边的地狱,这辈子都别指望翻身了。

她辛辛苦苦地从农村爬出来,熬到现在这个地步,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出人头地,风风光光的做人吗?她可不想当见不得人的情妇,免得被大伙儿的唾沫星子淹死了……

不得不承认,韩明燕还是很理智的,因为理智,她没有盲目的仇恨、报复,而是对目前的形式做了一番深刻的分析。

最后分析的结果表明,她还是不能得罪韩明秀,不光是不能得罪她,还得想方设法的讨好她,只有把她哄好了,才能借她的关系去结识周家的人,才能达到她;留在首都,飞黄腾达的境地……

**

终于盼到大合唱比赛的这天了。

这天,首都各大高校的合唱队成员们,都穿着本校的统一服装,齐聚在某高校的大礼堂内,进行大合唱比赛。

韩明秀跟她所在的外国语学院的合唱队成员们,都穿着白半截袖,黑裤子,白球鞋,打扮得齐齐整整的。

要是大家的脸上没有画那两个大红脸蛋儿和那个大红嘴唇子,以及黑重的跟蜡笔小新似的两条浓眉毛的话,估计他们这一队青春靓丽的面孔,朝气蓬勃的青春气息,一定会很有感染力和号召力的,会给人以“青春是多么美好啊”的感慨和叹息的!

可惜,一切都被这次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蜜汁审美给毁掉了。

当韩明秀看到苦练了一个月的小伙伴们竟然给画上这样雷人的妆容时候,顿时被雷得外焦里嫩的。

天啊,太辣眼睛了,尤其是那些男生,本来都挺英俊的小伙儿,被‘化妆师’这么一捯饬,都有演聊斋的资质了!

然而,更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大家竟然都不觉得这妆容雷人,还都觉得挺好的。

看看,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多健康多漂亮啊!还有浓墨的黑眉毛,红艳艳的嘴唇,不正符合大家追求的审美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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