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段宁唱完之后,佟丽莎缩着脖子打了个寒颤,“嘶嘶---”
房间里,段宁对着话筒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录好。”
那位三十来岁的大罗忙不迭点头,惊喜道:“哥哎,唱得实在是太棒了。快告诉我,你是不是学过声乐啊?我感觉你的高低音用的比那些专业歌手都牛逼。”
长了一双狐狸眼的章冰凝接道:“何止啊!他的颤音唱得我鸡皮疙瘩都出来了。”说着转头问佟丽莎:“莎莎姐,你从哪找来这么个妖孽啊?”
佟丽莎不懂音乐,但段宁把她鸡皮疙瘩唱出来是真得。而且这些朋友都是专业玩音乐的,看在她的面子上可能会免费帮忙,但也不至于上杆子拍段宁马屁。
既然个个都一副惊呆的表情,那只能说明段宁唱的真得非常棒!
段宁是她带来的,能令这帮朋友震惊,她也同样与有荣焉。
“呵呵,他唱的真得很好吗?”
章冰凝连连点头,“嗯嗯嗯,真得非常棒。不说歌曲本身了,他的声线也很独特,而且气韵悠长,整歌一气呵成,绝对是专业级的歌手。”说完章冰凝竖了个大拇指。
段宁从歌房里走了出来:“来,放给我听一遍。”
可能是话筒的原因,高.潮部分有点喷音,听上去“沙沙”的,大罗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没想到你高音能这么亮,早知道就换副话筒了。”
“呵呵,没事。先把曲子谱出来,回头重新录呗。”
旁边的佟丽莎有点不好意思。路上拍着胸脯说自己朋友都是专业玩音乐的,结果连个话筒都还是业余的,这让她有点难堪。
歌都唱出来了,简谱根本不费什么事,大罗他们开始做曲子,段宁在旁边看着,而佟丽莎就在后面看看电脑,然后再看看段宁,眼睛里满是好奇的神色。
“这个男人,他到底还会多少东西?”
……
做简谱的时候,大罗突然想起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歌曲是段宁“原创”的?
这一惊非同小可,还坐在电脑前的大罗猛的转头问道:“这歌是你原创?”
“呃--是的!”段宁有点赫颜,但现在市场上确实还没出现,只好硬着头皮承认了。
大罗还是不敢置信。抛开段宁的声线不谈,单说这歌本身,已经具备了红歌的潜质。如果再稍加包装运营的话,拿下几个奖项绝对不在话下。
“要是这样的话……”
也不怪罗根会多想,全国玩音乐的不知凡几,组建了乐队的同样很多很多,但是真正能靠着原创音乐崭露头角的却少之又少。
而现在呢,一有着红歌潜质的歌曲就摆在面前,只要能拿下它,自己这一帮人就算真正跨入音乐圈了。到时候名利、财富会滚滚而来。
再不济,这歌也是在“青春年华”,他们酒吧肯定也会多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到时候他们酒吧在江东就火了。
段宁不傻,大罗话刚出口他就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了。
不过他就是玩票性质,之所以录这歌,也是前世Dana刚刚离他而去,正好听到这歌、令他触景生情,如今用来缅怀一番罢了。实际上要说这歌有多好,那也未必见得。
“先把小样制作出来再说吧!”
段宁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令罗根喜出望外,连连点头:“哎哎,好的。”
说着转头冲雀飞说:“瘦子,去,给段哥拿瓶水过来润润嗓子。”
这个贝斯手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呢,一脸迷糊的“噢”了声,起身去拿水了。
等他刚起身,罗根便热情道:“段哥,您坐。”
后面的佟丽莎咧开嘴笑了。玩艺术的骨子里哪个没点骄傲,大罗能自降身份的喊段宁“哥”,那就表明他承认了段宁的实力。
简谱出来了,接下来由段宁指点开始编曲。
拿了把电吉他进了歌房,小狐狸章冰凝从器乐架上取了副耳麦和话筒跟了进去。
“段哥,用这个。”
重新戴好耳麦后,段宁试了试感觉,冲外面比划了个“OK”的手势。
这歌好就好在,整歌曲调基本由吉他就能完成,后期再在节点上加入鼓点就好,清爽干净。
前奏几个简单的勾弦,那种味道便出来了,然后便唱。
又是那种能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的嗓音,好在这回加入了旋律,好了很多。
一歌下来,大罗等人被段宁彻底折服。
填词、编曲、演唱,一个人全完成了,他们只是帮忙谱个曲子。而这样的工作,随便换个工作室都能完成。
段宁倒是没什么感觉,都是拾人牙慧的东西,如果再拿来沾沾自喜,那就有点太跌份了。
从效果器里听了一遍,然后段宁指点在哪里需要加入一些元素,很快,曲子做出来了。
重新走入歌房,戴上耳麦再唱。
一曲歌罢,再听效果,那种淡淡的忧伤味出来了。
大罗他们都是玩音乐的,只是从曲子本身瑕疵和段宁讨论,看看哪里需要改进。
佟丽莎不懂音乐,她就是觉得段宁吉他弹得好,歌也唱得好,还有歌曲里忧伤的味道听得她心里有点涩涩的,她就想,他一定被感情伤害过。
……
等小样出来后,已经快一点钟了,一帮人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段宁笑说:“先这样吧,咱们先去吃饭,今天中午我请客。”
大罗连连摆手道:“这怎么可以!到咱们地盘再让段哥请客,说出去得被人戳脊梁骨呢。”
佟丽莎一摆手,很有大姐大风范的说:“都别争了,今天中午惠东楼我请客。”
有佟丽莎这个女匪在,谁也不用抢了,直接开拔,杀向江边。
“惠东楼”的菜色一般般,但是这里的风景、在05年的江东绝对是屈一指。
仿古建筑,楼高六层,临江而建,古色古香。拾阶而上,那种别致的风情确实不是一般的豪华饭店能比得。
惠东楼老板姓陈,是位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穿着身唐装,笑容可掬的样子。
陈老板亲自把段宁他们送到了三楼,一路上都在抱歉:“莎莎,今天实在是不巧,上面几层被人预定了。都是老顾客,也不好推了。这样,这顿我请客,算是赔罪的。”
脸上撑着墨镜的佟丽莎,恢复了那副傲娇的表情,“没那么多讲究,心意到了就行。”
……
老板很会做人,吃饭的时候过来敬了两回酒,还送了一瓶正宗的十年陈五粮液。用佟丽莎的话说,这瓶酒顶三桌菜。
等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陈老板又过来了,陪着众人说说笑笑,很快便看出桌上以段宁为中心,然后绕着圈和段宁喝了杯酒,笑问道:“还不知道段先生在哪里财呢!”
“呵呵,我就是个小职员,谈不上财。”
能把酒店做这么大,陈老板也不是什么蠢人,见段宁不愿意说,便岔开话题说到了菜式上。
“桂花鱼烧的不错,要是上面淋的醋换成润州老醋那就更好了?”
段宁的话说的这位陈老板一愣,疑惑道:“噢,这是为何?难道越州醋不好吗?”
如果段宁只是说饭菜不合胃口,可能他也就是笑笑,不会说什么。毕竟一家饭店做出来的菜,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总有喜欢吃辣的或者清淡的。
但他既然点明了具体的瑕疵,那陈老板必须问个清楚了,这可是砸招牌的事情,不能不谨慎。
段宁拿筷子点点盘中的鱼骨笑问:“桂花鱼本身就够鲜了,而越州醋以什么见长?”
“鲜呐!”陈老板说完才回过味来,感情段宁的意思是,这个桂花鱼太鲜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