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势在必行
“怎么可能,你不会连虫粮都不知道吧?”彩虹仙子大睁着双眼,满是难以置信的模样。
“呃。。。咳咳!那啥,我最近比较忙。”唐青觉得羞愧欲绝,虫粮虫粮,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就是这一目了然的常规知识,唐爷却楞是听都没听过。
心里又拿大少做出气筒,唐青不会觉得自己白痴有啥不对,只怪大少太不认真:“这家伙肯定知道,故意不告诉自己!”
“虫粮是一种统称,是无数年来专门饲养虫宠的修士研制而成,最主要的作用,就促进灵虫的身体育。当然了,只是身体!对神通和属性没有任何帮助。时间长了,慢慢的人们现,也可以用在妖兽身上,就是效果没有灵虫那么明显。”彩虹仙子有些无语,耐心的和他解释着。
“那也不错啊!最起码力气能大不少!还能早点下崽儿”唐爷神情激动,只要力气大,对唐爷来说就有足够的吸引力。
不过,这个听起来有些像生长激素啊!会不会有啥影响。心里有些担心,唐爷追问道:“没啥副作用吧!”
彩虹白了他一眼,再次鄙视一下他的无知:“何止是不错,你知道虫粮这个名字听起来简单,却又何等珍贵吗?能够改变妖兽的自然生长规律,还没有任何后遗症,不会影响其。。。生育,是绝对的珍品。”
“那敢情好!虫粮哪里有得买?四海商盟有吗?唐爷买一吨!不!买几吨!”想着自己以后可能会有个妖兽大家族,唐爷觉得应该一次到位。
“买。。。几。。。吨!”彩虹遏制不住的哈哈大笑,只笑得花枝乱颤,抚胸掩口,跺脚不已。
“我的好弟弟,你当是凡间的庄稼吗?还几吨!别看你挺有钱,可这东西啊!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得到的哦!起码在这里你是买不到。不是说四海商盟没有,而是根本不会卖给你。想要买啊,只要自己跑腿去一个地方才行!”
“呃。。。还挺紧俏!”唐爷难得有点脸红,明白自己又犯了傻,大概这也正是宇少根本没和自己提起的原因之一。不过既然让自己知道了,那这个什么比庄稼都贵的虫粮,就必须弄到手,而且是多多益善。
一边贼溜溜的偷窥彩虹因为娇笑露出的那一抹嫩白,唐青赶紧奉上最真诚的马屁,涎着脸嘻嘻笑道:“老姐!您是俺亲姐,就别让小弟着急了。赶紧和我说说,到底要去哪儿才能买到这个。。。虫粮!”
眼珠一转,唐青继续卖弄无耻:“对了,您的身份高贵,资质不凡,美艳无双。。。肯定还有点存货,先捣腾点给小弟,回头俺一定还。。。要不,我把喵喵放你那儿几天,陪陪他媳妇儿?”
“啐!美得你了!”纵然彩虹再怎么豁达,也被如此不要脸的言辞给吓了一跳,羞红着脸假意呵斥道:“想让我给你免费养。。。儿子!没事儿还欺负啾啾,亏你说得出来。”
“我儿子就是你侄子嘛!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呢是吧!”唐爷可不怕这个,赶紧生拉硬拽的攀亲,浑然忘记了自己刚刚还狠要关人家禁闭。“赶紧和俺说说,要是买的话,需要到哪里去?麻烦不麻烦?”
彩虹有些吃不消他的胡言乱语,尤其是被那双贼兮兮又无比凶狠的眼睛盯着,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不在兜圈子,说道:“漠萨国,羖乌城!如果你不介意稍微绕点路的话,还可以从那里经过。”
“我靠!”唐青大吃一惊,心头猛的一沉。
羖乌城,他所知不多。可是漠萨国,唐爷怎么能忘记!怎么敢忘记!闲暇之时,唐青早就将明皇送给他的那些典籍翻了个遍,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名字!
作为怡花国的五大邻国之一,漠萨国曾经是怡花国的死敌!不知道曾经生过多少次大规模争斗厮杀,陨落了多少高阶修士。
怡花国的修士试炼,最重要的就是迷魂沼泽。其次,则是一种让人想不到的方式:去漠萨国,生存下来!
把生存当成试炼,可以想象,两国修士之间的关系如何!漠萨国最著名的修士就是虫修,在那里,饲养灵虫不单单作为增加战力的手段,几乎可以算做一种风潮。随便碰到一个修士,放出成千上万的灵虫,都不是什么稀奇事。
这种地方会有虫粮出售,倒是不算稀奇。可问题是,唐爷能不能去?
羖乌城唐青也听过,那是一个极其罕见的,纯粹由修士组成的城市。城市倒不大,不过因为其异常特殊的人员构成,才闻名遐迩。
修士其实很难彻底脱离凡人的,高阶修士当然例外,可那毕竟是少数。对于大多数低级修士来说,尤其是修道如此艰难,每一层的比例几乎都是万分之一的情况下,贪恋凡俗,再正常不过了。
纯粹由修士构成的城市,放在整个大陆,不说别无仅有,也绝对是寥寥无几。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漠萨国的修士,普遍来讲,道心还都比较坚毅。另外还有一点,是羖乌城所特有的。
不禁杀戮!
几乎没有那个地方会如此,只是要群居所在,总归会最终形成一种平衡,做出一些规范。造成这种结果只有两个可能,其一是几大势力相互不买账,谁也不服谁,偏又谁也搞不定谁,只能任他乱。其二就是上层人物有意为之,特意用这种方式来磨练修士。
不管是那一种,但凡是能在羖乌城中活下来的人,要么就是彻底被奴役而无法脱身,要么就不是弱者。
杀戮唐爷不怕,可他的身份有问题。最最关键的是,当初的万灵身死前,所喊的那一句“你是漠萨国虫修!”唐爷可是记忆犹新的。虽然隐老没有承认,可也没有否认,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
而假如说隐老头是漠萨国修士的话,麻烦可就大了!谁知道他有多少徒子徒孙,谁知道他有没有死!如果没死的话,以他对唐爷的惦记程度,又怎么会不做些安排。
面对隐老头,唐爷的最强依仗杀戮剑气,都成了摆设,没准儿就是羊入虎口。
说不担心不害怕!那能是你有勇气就足够的吗?扯蛋吧就。
当然了,唐爷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彩虹提到这个,是凑巧,还是有意。如果是后者,那对唐爷来说,二话不说掉头跑路才是最佳选择,别的啥都别想了。
思虑之间,唐青不由得沉默下来,面色有些阴沉。
彩虹显然没想到唐爷会有如此多的想法,自顾自的解释道:“弟弟也听过这个地方吗?我其实没有亲自去过,不过那里不怎么太平倒是听过。以前送我虫粮的人说起,似乎很乱的样子。”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我们这些人加起来,实力并不弱。又不是找麻烦,怕他们什么?”彩虹显然对自己这次出行兴致高昂,似乎巴不得能有些机会练手,体验一下唐青所说的特殊成长之路。
纤手伸出,拍拍唐青的肩膀,彩虹故意调笑道:“老弟别怕,真碰到危险的话,有姐姐保护你!”
似小女孩般的玩笑,却瞬间驱散了无边的黑暗。唐爷眼前,阳光更加明媚,那座彩虹之桥,也越艳丽起来。
他能听得出,彩虹这话,是真心的。
唐青笑了,满脸的阴霾不见,灿烂无比。脸上带着真诚,唐青由衷的说道:“那成,有姐姐护着我,小弟啥都不怕!”
彩虹仙子反倒有些愣,有些不明所以。她同样能体会到唐青笑容的真诚,不再是刚才那般玩世不恭,很奇特的感受。
然而也正是这种感受,让她无端的有一种——挑担子的感觉,很沉重的说。
人就是这样,别看平时个个夸夸其谈无所不能。似乎只要老天给机会,自己就能如传说一般,行那史诗之事,做一个铁肩担道义的大英雄。
可真是要事情临头,绝大多数人,可以说一百个里面有九十九个,都会怯场,都会害怕担心,都会退缩。
彩虹仙子享受尊崇百余年,成功夺得领地,战力才智自然是上佳之选。可她与传统的“成功人士”还是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那个“流言”的影响。
只要想得多了,心态又平和,自然会明白许多道理,彩虹就是如此。
一句玩笑带来许多责任,彩虹不禁有些紧张起来,有些迟疑的说道:“呃。。。这个,弟弟你还是自己拿主意吧!姐姐其实知道,我甚少出行,平日所谈大都是道听途说而已,再就是从典籍书册中看到,做不得数的。”
“没事儿!就这么定了。”唐爷大手一挥,直接宣告这个话题结束。
隔着迷离的彩虹,遥望着那傲骨嶙峋,直插云霄的笔直山峰,唐青微笑说道:“我看那铁剑锋不错,听说是姐姐磨练心志的地方。既然来了,带我去见识见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