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密尔从那些慌乱的苏格兰场警察身边走过。
对他来说, 这只不过是一群惊慌失措的蚂蚁。
只不过蚂蚁建造的巢穴很有意思,蚂蚁的求偶模式也很有趣。
“换个地方?”
盖密尔主动邀请。
詹森估计侦探那边暂时不会遇到危险,迟疑数秒后, 同意了。
必须说,人鱼的声音很好,念诵的段落词句也很优美。
其实詹森没有仔细读过那几本乡村爱情小说,但是他知道这些书大概说了什么内容, 也知道主要角色的名字, 这就要感谢报纸上的那些评论家们, 在没有新闻的时候他们总是要谈论文学的, 越是有名的作品出现概率就越高。
“你见过舞会吗?”盖密尔认真地问。
这似乎是人类非常看重的一个仪式,是爱情的起源还有发展, 其他人也会通过这种仪式确认自己与自己所爱的人、自己的亲人在这个群体里的地位。
“舞会我见过, 不过……”
詹森伸出手。
盖密尔想了想, 把书递过去。
詹森的翻阅速度自然不会像人类那样缓慢, 短短几秒钟他就读完了十来页内容, 远看就仿佛只是在翻书。
“这是乡村舞会, 比较热闹,我看到过。”詹森回答。
他的心情可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他的记忆深处,存在着一场热闹的乡村舞会。
那正是在老布兰登家的乡村别墅里举行的,那个孩子悄悄溜出阁楼, 躲在二楼的昏暗角落里偷看了这场舞会, 然后他发现,父亲老布兰登身边有一个健康的男孩, 被仆人与宾客称呼为“这里的小主人”。
舞会结束之后没多久, 那个男孩就住在了这栋房子里。
对詹森来说, 那场舞会其实很简陋,很匆促,没什么可以值得说的东西。
因为他后来在伦敦见过太多富丽堂皇的社交舞会,与之相比,就像是精美雕琢的艺术品与粗糙的玻璃球。可是在那个孩子短暂的记忆里,那竟是最鲜亮的一抹颜色。
桌上堆着美味的食物,轻扬活泼的音乐,还有在蜡烛光亮下旋开的裙摆……
那栋死气沉沉的房子就像换了一副面貌,变成了童话故事书里的南瓜小屋,到处都是暖黄的光亮,可能就差一位威严国王或者一位美丽公主,来见证仙女的魔法。
“……乡村舞会,这附近有吗?”
盖密尔的声音把詹森从那段记忆里拉了回来。
詹
森平时会受到这些记忆与情感的影响,就像阅读小说一样,合上书页就不会有太多感触,甚至会遗忘到脑后,但是那些画面重新浮现上来时,熟悉的思绪也随之而来,甚至会因为年纪与阅历的增加,平添更多的感触。
“很遗憾,这里都是伦敦的贵族,他们搬到郊区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如果要看这本书里描述的乡村舞会,要去比较偏僻的……”
詹森本来想说风景优美的地方,很快就想起了自己同类的特性——审美跟人类差很多。
而且每个邪神的看法还不一样。
所以詹森立刻换掉了形容词:“就是比较小的蚂蚁巢穴,但又不会饿死蚂蚁的地方,同时气味剂的数量比较单一。”
“黑礁镇?”盖密尔试探着问。
“比那个地方大,人还要再多一点。”
盖密尔又报了好几个城镇的名字,全都是这两年来詹森“路过”的地方。
詹森:“……”
这是完全不遮掩了吗?
不对,海神从来没有遮掩过,只不过以前没有“告诉”詹森的机会。
“乡村舞会以后再说,伦敦城里就有很多不错的地方。”詹森把书还给盖密尔。
这倒不是詹森迫不及待地想要介绍“秘密基地”给盖密尔,而是这样能好好交谈的同类根本没有过,既然关系都不简单了,侦探那边短时间也不会结束调查,告诉盖密尔“怎样在人类城市观光”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伦敦这座城市太奇怪了,可以目睹神秘的人一抓一大把,用筛子都筛不干净。
普通市民就算了,如果像今天那位苏格兰场的马丁警探,没办法花钱切断联系,对方肯定会把这次离奇的目击事件记入报告。不仅会影响正在执行调查委托任务的侦探,还会影响很久之后的事——那些钻研神秘学的人总是能挖地三尺,从全世界找到目击者与文字记录。
这样的目击者多了,就会形成1927年伦敦神秘事件。
再加上泰晤士河忽然泛滥、河道两岸建筑玻璃碎裂、“有毒气体”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等等一系列记录,灰蝶的存在就会被神秘学者再次发现。
詹森能预言,伦敦城早晚还要出事的。
几年后,十几年后,或者几十年后……
詹森当然没有预言能力,他只是深知人类的找死能力,又了解同类的特性。
詹森希望这个预言的实现时间稍微推迟一点。
——不止侦探,老布兰登的女儿也还居住在伦敦呢!
为了达到“伦敦几年内无事发生”的目标,把海神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詹森沉默,果然他们这些邪神,天生喜欢主动,喜欢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为了不闹出盖密尔跟踪他,他反跟踪盖密尔的笑话,还是……暂且组团参观人类城市吧!
约翰搓着手,哈着热气。
太冷了,这个冬天冷得离谱。
看着街道上的圣诞节装饰,约翰忍不住开始怀念房东夫人做的馅饼与热汤。
他摸了摸口袋,决定去街对角的一家咖啡馆。
约翰伪装成一个唯唯诺诺的银行小职员,刚从泰晤士报出版社里走出来。
这是调查情报的老手段了,想要看到过去几十年的旧报纸,除了去一些私人图书馆,只有前来出版社了。
私人图书馆需要缴纳会员费,登记身份,而出版社这边就容易很多,只要付出一些银先令进行贿赂,再阐述一下自己编造出来的借口——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可以成功的,谁不同情一个跑腿的小职员呢?
现在这个小职员缩着脖子,像一个普通的市民那样,挤进人声鼎沸的咖啡馆,没有理会那些正在沙发上阐述思想与见解的评论家们(注),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热咖啡之后,就靠在墙边摸卷烟。
咖啡馆里已经没有空桌子了,约翰一边掏火柴一边找适合坐的地方。
约翰手里的火柴,第一下没划着,第二下直接擦到自己手指上。
他看到咖啡馆的角落里坐着两个人,两个眼熟的人。
约翰:“……”
邪神来咖啡馆这就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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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密尔与詹森就这样在喧嚣的咖啡馆里,面对面地坐着,盖密尔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先生,你的咖啡。”
约翰给了服务生硬币,然后端着咖啡杯溜达到了那张桌子旁边。
——没去蹭位置,是就近观察。
詹森立刻抬头。
盖密尔的兜帽斗篷垂落的那排金红穗子一阵摇晃。
约翰:“……”
明明戴了假胡子,涂黄了皮肤,还往自己腮帮子里加了东西改变脸型,甚至走路姿势都变了,但约翰还是有一种自己被一秒看穿的感觉。
证据就是詹森对他视若不见,而盖密尔把书翻了一页,继续阅读。
他不止在阅读,还低声朗诵。
那个美妙得让人类难以形容的声音像甘泉一样缓缓流淌。
虽然声音不高,但是可以忽略周围一切嘈杂的谈话。
约翰忍不住低头,他这一步,就仿佛从喧哗的城市来到洒满银色月光的海岛上,一个声音在讲述古老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纯粹真挚的感情,有美丽的风景,仿佛时间都因为沉迷聆听而放缓脚步。
约翰知道这是错觉,因为书中人物的生活步调本来就缓慢,措辞又优美得像流淌的乡间小溪,所以……
算了,没有所以,念书要看什么人在念。
如果不是人,最好还是少听。
约翰沉默地端着咖啡杯走了。
两天后的傍晚,约翰伪装成一个商人,走进歌剧院。
他查到林德·布兰登会在今晚出现在歌剧院。
鼓鼓的钱包让约翰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张大厅二楼的一等票,这个位置不仅可以很好地看舞台,还能观察周围的包厢,同样的理由让约翰毫不犹豫地购买了剧院小贩推销的望远镜。
用望远镜偷看包厢是观众的另外一个乐趣。
能坐在这里的人都有一点资产,他们也有时间去探听上流社会的逸闻。
“位置最好的是查理公爵的包厢,不过听说他去法国度假了,今天也不会有……”
约翰忽然停住,不敢置信地把望远镜移回去。
那个包厢有人。
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是那两个影子他太熟悉了。
詹森脱下了厚绒大衣与黑色礼帽,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歌剧院的常客。
有繁复蕾丝点缀袖口与领口的白色衬衣,黑色头发整齐地梳到耳后,手里夹着一只褐色的粗雪茄,不像在抽,倒像等着雪茄散发气味。
他漫不经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准确地对上了约翰。
约翰:“……”
然后他看到了盖密尔。
这次不是一个阿拉伯灵媒了,而是一个穿着夫拉克外套的男人。
赤红色的长发披在肩上,浅色衬衫让发色更加显眼了,黑色的双交叉领结,再往上——
约翰眼皮抽搐,他看到了一张精美的银质威尼斯面具。
就是可以覆盖整张脸,从额头到下巴都不会露|出来的面具。
盖密尔脸上面具的特殊之处在于眼睛部位根本没有留空。
“完成我的委托。”
詹森对着约翰说话。
侦探会读唇语。
侦探默默放下了望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