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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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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降B大调第27钢琴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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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霄没找到遥控器, 直接把电源拔掉, 投影屏便立刻黑掉, 不堪入耳的声音也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空气寂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静默几秒, 阿尔忽然大步迈出去,他腿长,步子大, 三两步就走出卧室。元霄心里一跳,赶紧追上去:“……崽崽!”

阿尔的背影稍作停顿,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 他头也没有回,从楼梯下去。

元霄站在楼梯上, 就看见他把手伸进沙发缝隙, 掏出一把散发着冰冷光泽的枪来——

看清楚那东西是什么,元霄是真的吓傻了, 刹那间甚至不会呼吸了, 危机意识冒出来, 以最快速度冲过去,而阿尔已经娴熟地把枪上膛,黑黝黝的枪口抵着紧绷的下颚,他双目垂下, 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气息。

元霄扑过去, 抓住他的手, 但不敢用力, 生怕因为自己的错而擦枪走火。

“你听我说……”元霄汗都冒了出来,从没这么心慌过,他既害怕又心痛,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玩具,那黑黝黝的玩意儿看起来有种摄人的危险性,元霄看过电影,知道这东西只要轻轻一扣扳机,大脑瞬间开花。

白问霖怎么会持有这种东西?还藏在沙发里,元霄根本没时间细想这些。

“崽崽,你听哥哥说,这个不好玩,把这个放下好不好……”元霄抬头望着阿尔,语气小心翼翼,“我们把这个放下,我们出去玩,给你买玩具,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把它放下,放下来……”紧绷着神经,元霄盯着他的眼睛,试图让他冷静下来。

可阿尔似乎很难放松,他下颌完全绷紧,牙关紧紧咬着,喉结滚动,整个人都在发抖。

而且他的力气力气很大,元霄很小心地试着把他的枪分开,但是很难,又怕吓到他,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声音轻轻地安慰他:“没事了,不要怕,没事了,我想听你弹钢琴,弹莫扎特好不好?我们把这个放下,弹钢琴……”

听见“钢琴”两个字,阿尔似乎松动了一下,元霄牢牢地注视着他,一看他有缓解,便再接再厉:“我们一起弹钢琴好不好?”说着,他一点一点地,把阿尔的手指扳开。

枪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让元霄腿瞬间软掉的“铛”。

此时,他浑身冒的冷汗多得像洗了个澡,一脚把枪踢得远远的,元霄一把将阿尔抱住,大口地喘着劫后余生的粗气。

阿尔就像个孩子那样,把头垂在元霄的肩膀上,他太高了,深深地躬着身子,像一只熊在拥抱他的爱人,又仿佛是缩小了,像站在手掌心那么小,把自己埋进元霄的心脏里。

元霄吐出一口气,仰着头对着他的耳畔说:“弹钢琴吗?”

“钢琴。”阿尔沙哑的声音说,“Mozart。”

元霄又一次听见他说话,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把人安抚下来再说。

“对,Mozart。”

对于在黑暗中行走的人,莫扎特是永恒的光。

降E大调,A-B-A三段式,元霄没有去干扰他,迅速发了个短信出去。当阿尔坐在钢琴前,他是宁静的、庄重的,演奏是平和的、克制的,像油在流,是古典主义的理想典范。

他演奏的这一首《降B大调第27号钢琴协奏曲》,是莫扎特生命最后一年所作的最后一首钢协,但从中却丝毫听不出一丝一毫的暮色。阿尔的手指灵巧地放在钢琴上,低垂着眉眼,在第二乐章时,侧头去看元霄。

元霄看见他对自己笑,如同他的琴声一样干净纯粹又甜美的笑容,连心脏都要融化掉般,却没由来地涌上一种酸楚,元霄深呼吸一口气,忍住没有哭,也对他笑。

第三乐章时,门铃响了,元霄犹豫了下。

他知道来的是白问霖的医生,元霄刚才通知了霍克医生,他觉得阿尔现在的状况,是他不能独自处理的,要他打一针镇定剂才行,不然随时会出事。虽然白问霖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可他的精神状况,显然比阿尔要好一些。

门铃响了两声后,就停了,元霄站了一会儿,瞥了一眼被他踢到厨房那边的枪,思索着阿尔跑过去捡起那把枪的可能性非常小,他跑不了那么快的。

元霄转身去开门,同时不住地回头看阿尔。

打开门,第三乐章在元霄身后唱响终止符,接着便是沉闷一声巨响,那响声震撼人心,迸发出鲜艳的血花。

音符仿佛还飘在空气中。

时间仿佛静止,元霄回过头去,感觉浑身冰凉不能动,心脏抽疼,失去力气,他跪在地上,悲恸地将整张脸埋在手心里,泪流满面。

霍克医生冲上去,对他大吼:“叫救护车!”

元霄发着抖,只能重复着他下的命令,他告诉自己不能慌乱,要冷静,不能慌乱,可眼泪就是停不下来,心脏疼,胃疼,太阳穴仿佛锥刺一般,心口钝钝的,仿佛压着千斤巨石。

霍克医生飞快快速地对阿尔进行了急救。

五个小时后,一架直升机停在医院顶楼,几个医生神情严肃地走下来,疾步进入手术室,这时,手术已经进行了一半,子弹还没取出来,病人随时会没命。

中途,几个从东京参加完国际医疗会议的专家换了上去。

元霄就坐在手术室外,胳膊肘撑着膝盖,深深垂着头,就那么蜷缩着,神情茫然无措,极度自责。

菲利普告诉他,白问霖的父亲、老罗伊斯几个小时后就会到,来把白问霖接走——无论他是死是活。

又过了六个小时,手术室门开了,元霄立刻站起,因为坐太久,站起时差点站不住晕倒。

医生说:“子弹成功取出,还没脱离危险。”

白问霖被推着进了重症监护室,元霄跟着进去,病床上的问霖戴着呼吸机,眼睛深深地闭着,睫毛垂着一动不动,异常地脆弱,元霄想碰他的手,又不敢。

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十五分钟,元霄被请了出去。

在手术室外等了许久,滴水未进,什么也没吃,这下——元霄看起来也像个生命垂危的病人。

没多久,老罗伊斯来了。元霄之前在网上查过他,见过照片,知道老罗伊斯是个英俊非凡的绅士,常给人一种笑面虎的感觉,那眉眼和白问霖很相似,都是蓝眼睛,从照片上,丝毫看不出他已经六十岁了。

亲眼所见,更是如此。

他神色肃穆,步伐很快很稳,背后只跟着一个高大白人。

元霄站起。

但老罗伊斯根本没有看他一眼,从他旁边冷漠地走过,很快,白问霖从重症监护室被推出来,几个医护人员把他推向电梯,元霄跟上去,却在电梯口被一条手臂挡住了。

抬头一看,是跟着老罗伊斯先生的那个男人,一个东欧人。

“我……我能跟着……”话还没说完,那东欧人就把他推开。元霄后退几步,停住了,沉默地看着病床上的人。

电梯门在他眼前缓慢地关上。

怔怔地站了良久,电梯门模糊地反射出他瘦削孤寂的身影。忽地,电梯“咔”地一声,停在这层楼,打开时,元霄猛地抬起头来,却是几个陌生人。

陌生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回到家,元霄进门就整个人失去力气地靠着门滑下,坐在玄关地毯上。他抱着膝盖,眼睛睁着,无意识地咬着手指,涣散的目光从家里的钢琴、沙发、厨房,一一扫过。

之前被他踹到厨房的那把黑黝黝的枪已经不见了,地上的血也不见了,整个屋子看起来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想来去医院的时候,这里有人收拾过了。

他仰着头,开始用后脑勺去撞门,发出“砰砰砰”的重击声,一开始他不觉得疼,所以撞得很响,一下又一下,好半天才停下,脑浆似乎被撞得混淆在一起,麻木地疼着。

家里的黑猫绕到他的旁边,舔了舔元霄的手指,湿热的感觉让元霄停了下来,他感觉眼泪仿佛流干了,可一下又再次从眼眶汹涌地冒了出来。

“小黑。”他叫猫的名字。

黑猫冲他喵了一声。

这时,元霄突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

快步上楼去,他打开白问霖的电脑,登陆邮箱,调出不久前的监控视频。他最不解的地方是,明明自己已经把那把可以致人死地的枪踢得远远的,阿尔又是从哪里摸出的第二把?

看了视频后,才有了答案,原来还有一把,是藏在钢琴下面。他难以理解,白问霖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才会在家里藏着这种危险的东西?

而阿尔,他怎么会知道白问霖把那些东西藏在哪里?

可这些问题,他全都问不出了。

一年后。

门铃响起时,元霄在录音室没听见,直到手机震动,他才想起柯勤说要过来的事。

柯勤背着猫站在门外,元霄开门请他进来,柯勤说:“还在作曲?”

元霄点头:“喝点什么?”

“我自己去接,你别动。”柯勤说着,先从太空包里把猫放出来,接着拿出猫砂和玩具。

元霄已经给他接了水过来。

“谢谢。”柯勤喝了一口,他的橘猫趁着主人不注意,一下跳到了沙发上,柯勤立刻把它揪下来,训斥道:“罗伊斯!不要皮。”

在听见这个名字时,元霄的神色明显地一僵。

之前,白问霖让他去告诉柯勤,让柯勤把猫的名字改掉,元霄觉得这太霸道了点,没给柯勤说。

而柯勤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每次问起,元霄就含糊其辞地带过。柯勤聪明,从不多问。

坐下来,元霄发了个消息出去,问:“菲利普,他今天怎么样?醒了吗?”

没多久,收到回复:“罗伊斯少爷还是老样子。”

一年前的枪伤,让白问霖昏迷至今。正如同所有惊采绝艳的音乐家一样,在人生最好的年纪遇上最深的低谷。

1791年,莫扎特在维也纳去世,时年35岁;1828年,舒伯特享年31岁去世,相同命运的音乐家还有很多,陶西格、肖邦……

而外界却没有任何关于白问霖的消息,元霄在家里找到了一些白问霖的手稿,是大量完整而叫人吃惊的作品,只要放出去,有关罗伊斯只懂技巧不懂音乐的评价,就会不攻自破。

“你都一年没有出门了,不然报个团,度个假?”柯勤的声音把元霄拉回现实。

“……啊?”

“度假啊!”

元霄摇头:“不了。”

柯勤看着他那副迟钝的样子,皱着眉:“我感觉你快抑郁了。”

元霄笑了下:“没有啊,我很好的。”

“你在强颜欢笑。”

“……我没。”

“话这么少,还说没有。”柯勤肃清着一张脸:“帮你介绍个心理医生?”

元霄扯了下嘴角:“没那么严重。”

柯勤盯着他半晌,叹气:“猫我都不放心交给你了。”他是编剧,马上要跟着剧组进山,猫丢在家里没有人管,柯勤又不想把猫交给宠物店,所以就来了元霄这里,打算让元霄帮他养一阵子。

只是元霄这样模样,让他很担忧,比之前瘦了很多不说,模样也憔悴起来,上次柯勤在外面看见他喝酒,喝得烂醉。

太可怕了,他认识的骆元霄从不会这样。

元霄说:“你的猫我会好好养的,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没养过。”

柯勤皱着眉。

元霄:“你走多久?”

“拍戏欸,预计在山里的戏份要拍半个月吧,也不久。”这部电视剧的剧本是他写的,老套狗血,霸总男主掉下山,被漂亮村姑救起。

柯勤想了想,忽然说:“算了,你跟我一起跟着剧组进山吧,我请个保姆来我家打卡喂猫。”

元霄还是不想出门,柯勤就各种劝他:“拍戏呀,多好玩。山里空气清新,山清水秀的。”

元霄说:“现在是冬天。”

而他们剧组要拍的,就是雪崩来了,男主意外失忆邂逅女主的戏。

“不管,你跟我一起去。”

磨了半天,元霄终于同意。三天后,他收拾了半个月要穿的衣服和要用的生活用品,把白问霖的相框塞进箱子里,赶往机场。

柯勤让元霄来帮他做配乐,向制片人申请了单间和交通费,也就是说,元霄跟着剧组飞机去飞机回、住宿,都是不花钱的。

飞机快起飞了,元霄把手机关了,没注意到手机里来了一条新短信。

——“他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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