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四月的平凡夜晚。
守护鸽巢的护卫,遭遇了一波奇怪的香,昏昏欲睡。
鸽子如喝醉了酒,脚上被一双漂亮的不像话的手,绑上了新纸团。
护卫揉揉惺忪的睡眼醒来,暗自庆幸没被上峰发现。不过,怎么鸽子带回了新的消息。
两个护卫商量一下,赶紧去禀报王爷。
其时,赢哲风正在和元羡商量事宜。他接到信息也不以为意,当着元羡的面打开,然而看完,他的脸色无比难看。
“下面的人手脚不干净,暴露了我的行踪,吃饱了饭没事干的御史上本子弹劾,兄长令我火速回焱京。”
普天之下,能令锋王赢哲风称一声兄长的,唯有三皇子殿下——当朝明王赢哲明。
”元羡的丹凤眼里,闪过一丝疑惑的光。“我令人备马、备车驾,王爷明日即可启程。”
“来不及了,我今晚就走。”赢哲风有点慌,哪还有锋王的气魄?
好在山庄一应物事齐全,手下人手脚麻利,当晚赢哲风就上路了。元羡送出了庄外。
至于百草诗,赢哲风早忘在了脑后。
第二天蒙蒙亮时,坐在马车车厢里的赢哲风一个激灵醒来,他梦到了那个有一双雾蒙蒙眼睛的少女。
手指掀开车帘,赢哲风对着车夫喊停,“叫广亮过来。”
骑马的陈广亮行至近前,“王爷,有何吩咐?”
“丁卯派出去了吗?”
赢哲风手下有几名高手,以天干地支命名,算是
除了陈广亮之外最强战力。
陈广亮答道:“本来他奉命晚上去白水村,这不王爷您都走了,他自然以保护王爷您的安全为重。”
赢哲风横眉冷对千,面覆寒霜,“本王弱到用你们保护了?让丁卯去白水村,取小寡妇相公的脑袋,再快马加鞭来与我们汇合。”
陈广亮听地脊背有些僵直,那个伶俐的、漂亮的,心思比常人多了几个窍的百姑娘,转眼就从王爷的座上客变成小寡妇了吗?他还是谨慎问道:“那百姑娘?”
“算了,他还是不要与我们汇合了,直接带百草诗进京,将人安顿好。”
陈广亮得令。
锋王的队伍一人离队。
百草诗心情不错,因为瘟神终于走了。
她一高兴,有人就要大饱口福。
清晨,她早早起床,制馅和面,做食疗馄饨。这也是她从那本《中华药膳大全》里看来的。
不同的是,她弄了几种皮:用南瓜上色的橙皮,用菠菜汁上色的绿皮,用紫甘蓝上色的紫皮,还有五彩皮和白皮。
待到煮完后,如元宝一样饱满的馄饨,简直令人食指大动,照例五人份。
她虽然踩了元羡的花花草草,对他本人却无恶意,这顿馄饨也算补偿。
小小盅里,盛着五枚颜色各异的馄饨,汤汁上有一点油花和葱花,却绝不油腻。
元羡看了后苦笑一声:“百姑娘是当我为细腰女吗?”
细腰女本为前朝亡国之君的爱妃,为了盛宠不断,保持美好身材,每餐只吃三成的食物。
言下之意,百草诗的食物美则美矣,却是吃不饱的。
欢颜眨眨眼,“大人,欢颜的分量和您一样多,我也问了她何以如此。百姑娘说了,人与人的相处便如这美食,浅尝辄止则余味回甘,倘若她给您一大碗,只怕您吃到腻,留下的都是不好的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