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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 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 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 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 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 幸好人没事, 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 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 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 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 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