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盎对于米树自然感到惊奇不已,不停的感叹着道:“想不到世上还有如此树木,早知如此,岭南百姓也不至于饿死无数。”
“有这东西,以后不用运送粮食过去了。”王牧很是满意的说道,虽然想要的木薯和橡胶没有找到,米树就能弥补一切。
“你这一处地方,正好位于群岛中部,我安排一些人过去帮忙,定位补给点你觉得怎么样?”对照海图,冯盎询问道。
“当然没有问题,我让船绕着走了一圈,这里至少也有两个郡那么大,别说补给,就是建城都可以。”王牧点点头说道。
根据地图信息来看,岭南的人在后世菲律宾一带,而蜀中各大家族则在吉隆坡和对面印尼一带,他去的岛屿则是马来西亚。其他那些家族,在崖州后面那些小岛上寻宝,至于张亮的水师,冯盎也不清楚,只是知道他们出海,没有从崖州这边经过,想必是不愿意到南方来打挤,或者是他觉得下面的人已经够多的了,担心没有好位置。
所以王牧推测,张亮应该是去了琉球群岛,毕竟下南洋,一定会经过崖州,而上面就只有琉球和矮子的地盘。张亮水师应该对琉球一带,略有了解,只是他恐怕要失望了,琉球那边,没有多少好东西。
至于江南世家和其他世家联盟,也在菲律宾一带,冯盎不可能占据太多地方。而且江南世家,本身就有人了解这一带。虽然一开始他们吃了不少苦头,以他们的势力,做好准备,站稳脚跟没有问题,难怪没有求上门来,对此王牧并不在意,他根本没有想过,独占南洋诸多岛屿。
南洋虽然岛屿众多,蕴含无数的财富,不过始终得人去探索和开发,哪里比得上天竺,只需要把瓷器运送过去,就能换取财富。
天竺的宝石,金银,甚至粮食,武器,王牧都可以换,反正瓷器不过是一堆泥土烧制的,丝绸也是蚕丝纺织,卖出去才贵重,卖不出去,也就是只是布料,而且还是普通百姓不喜欢船的,因为容易坏,最顶级的丝绸服饰,还不能水洗,只能晾晒,妥妥的贵族专属消耗品。
天竺人口众多,那才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还是自己独占的市场,想要谁进入就只让谁去,等到其他人有能力去的时候,已经只有一些汤汤水水了。
休息了一天,冯盎安排了接风酒宴,当然,这也是给王牧引荐其他家族。
江淮世家其实应该叫江北世家更为恰当,江南与江北,历来不怎么和睦,因为江南世家觉得自己应该比江北世家更优秀,无论是血统还是地理位置。
江南属于粮食高产地,从隋朝开始,朝廷每年都需要从南方调集粮食,来供养北方;而江淮一带,并没有开发出来。
江淮,顾名思义,指的是“江”(长江)与“淮”(淮河)一带,广义上是指江南、淮南地区,此属于广义的江淮范围。江淮狭义上指长江、淮河之间的地区。主要由长江、淮河冲积而成。地势低洼,海拔一般在10米以下,水网交织,湖泊众多。受地质构造和上升运动的影响,沿江一带平原形成了2~3级阶地,分布着众多的低山、丘陵和岗地。
尤其是洞庭湖一带,根本没有后世那么漂亮,沿江百姓,几乎每年都要受灾。
八百里洞庭湖,这只是后世的大小,洞庭湖前身是云梦泽,鼎盛之时,比两個洞庭湖还大,水面练成一片,可以说是中华大地上的内海,只不过从很早以前,就在变小,就是因为上游不断的有泥土被水带下来,堵塞湖水,变成陆地,沧海桑田不外如是。
所以如今江淮的世家,本地的势力不强,后来搬迁而至的,又被限制了发育,也开始没落,比起其他世家,多有不如,这才是他们为何来寻求王牧帮忙的原因。
蛋糕就这么大,多一个吃,自己就要少吃一些,各大世家,都会下意识的打压别人,尤其是可能威胁自己的存在,江南的世家当然不想带江北的玩耍。
张,徐,陈,王,就是江淮世家之首,其他人家,都差了不少。
“见过县公!”
“诸位不必多礼。”
“诸位来意,耿国公已经和我说了,这事某当然同意,毕竟南洋宽大,任何一人,都无法独吞,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客套之后,王牧笑着说道。
“县公心胸开阔,我等佩服。”
“张公客气,张家传承久远,诗书传家,能与你们合作,是某的荣幸,不过我这人是一个粗人,喜欢丑话说在前头,如果大家不能接受,可以现在退出,以后大家还是朋友;如果联合行动之后,破坏规矩,恐怕大家连朋友都没得做。”王牧正色说道。
张家传承确实久远,或者说有名的世家,传承都很久远,也出了许多名人,就像张家,东吴二张的张昭,就是他们家先祖。
“那是当然!如果谁破坏规矩,不用县公开口,我等就会把他踢出局。”张良善严肃的说道。
“如此甚好,想必对于如何探索南洋,大家都略有了解,我就不多说了,到时候耿国公这里,会给大家列出需要准备的清单;只不过如今船只不多,所以想要尽快前去,你们需要从陆路到广州来。”王牧点点头说道。
“县公,从陆上过来,自然没有问题,不过船只不多,补给和回来又如何解决?”张良善迟疑了一下问道。
“在南洋之中,我们已经建好了补给点,粮食会从补给点运送到各位手中,至于运送物资回来,也不需要担心,过一段时间,朝廷水师,会前来南洋。”王牧解释道。
“水师?县公,水师不是去琉球了吗?”张良善惊讶的问道。
果然是去琉球了。王牧心里暗自想道,而且张良善居然知道,看来张亮曾经想要联系的人不少。
“水师虽然去了琉球,不过诸位以为,以某和耿国公的面子,还不能要来一部分吗?”王牧很是自信的说道。
张良善等人这才想起,去年岭南可是上供了大量的粮食,李世民对于这里定然非常重视,不可能扫他们的面子,况且这里面也有朝廷利益在其中。
想到这些,张良善等人不由心里一松,随即浮现出笑容。
“县公说得极是,县公为朝廷开疆拓土,陛下当然会支持。”张良善笑着恭维道。
“诸公!开疆拓土,也有大家的一份功劳,想必日后陛下定然不吝嘉奖。能否把握机会,就看今朝!出力多少,想必大家应该心里有数了。”王牧站起身来,朗声说道。
“是啊!这可是开疆拓土,哪怕众多人参与,也是一份功劳,如果举家族之力,是否会表现突出一些呢?”不少人心里能的想道。
小家族也有小家族的魄力,因为他们知道,想要赶超大家族,不冒险怎么可能,所以他们往往比大家族更舍得投入。
王牧知道这一点,所以又下了猛料,继续说道:“某前一段时间,在岛上发现一座水晶矿,刚刚送了一船去长安,将会在长安招募工匠,制作首饰,以后将卖到西域。蜀中任家,在南洋发现了一座金矿,让人羡慕他们的运气;
骠国和几个小家族,控制了一片小岛,那里的土族善于下海捞珠,这些比起香料来,又珍贵许多,只要运气足够好,一夜暴富,并非神话。
即便没有暴富的命,也不至于徒劳无功,一处岛屿,面积可不小,抓一些土族去种地,也是稳定的收入,毕竟大家都去南洋,这粮食还是挺紧张的。”
王牧一席话,说得众人心情激动,他们并不怀疑这是假话,一来可以打听得到,二来到岭南一段时间,他们亲眼见到,从海外运送的物资,隔三差五的就回来一船。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回来的船只,有一部分是南洋弄回来的,还有一部分则是雷州,崖州运送回来的精盐,海鱼,海草。
岭南本身就需要消耗大量的精盐,只有海鱼干需要和其他物资一起,运送到各地贩卖。
每年夏季就是鱼迅季节,有时候运气好,一网下去,就是几千斤鱼上船,这么多海鱼,不可能全部运送到长安,所以要从陆地运送到其他地方售卖。
价格便宜,一枚铜板,就能买一斤海鱼,买海鱼,还送一两海草;所以这销路是非常好的,完全不愁卖。
“南洋岛屿四周,鱼产丰富,土族没有渔网,都可以抓大量的鱼肉裹腹,如果带渔网过去,组织土族捕鱼,这也是一种财富。
无论是粮食,还是海鱼,水果,大家嫌弃价格不高的东西,都可以卖给我们,抵扣大家其他物资的税收。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想必诸位有不少人,家里都是有工匠的吧?可以让这些工匠到南洋来,就在岛屿上建立作坊,烧制瓷器,也可以抵扣税收。”王牧说道。
“县公,瓷器烧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很多家族,都没有这方面的匠人。”张良善摇摇头说道。
“瓷器不行,那么陶罐呢?这个总没有问题吧?只要是不漏水的陶罐就行,烧制久了,说不定以后大家都能烧制瓷器呢?”王牧笑着说道。
“嘿嘿!这个当然会。”众人心情一松,笑着回答。
哪个村子没有一两个泥瓦工,帮着村里需要修房子的人,烧制青砖,青瓦;至于陶器,同样简单,哪怕样式差一点,并不精美,不过会肯定是会的。
“这就对了嘛!那些土族,只要给他们一个陶罐,就够他们高兴的了,多拿几个,你就是想换一个土族女人回去做小妾都没有问题。”王牧笑眯眯的说道。
“嘿嘿!”都是男人,闻言顿时笑了起来,有的人甚至已经在心里想着,是不是也试一试土族的滋味,虽然黑了一点,吹了灯不也一样。
各大家族前去南洋,当然有不少人打人口的注意,弄一些土族女人到中原,毕竟物以稀为贵,以后多了,就不值钱了。
昆仑奴,新罗婢,菩萨蛮,可是非常受欢迎的奴仆,土族黑黝黝的,当作昆仑奴卖也不是不可以,而且还是个子娇小的女昆仑奴。
被王牧一席话,刺激得激情澎湃,恨不得马上带人,前往南洋,随后众人纷纷询问南洋的风采。
王牧也没有藏着,米树,硬木,一一诉说,还有一些传闻的东西,他没有发现,不过并不妨碍他拿出来吹牛,反正这些东西,都在那里,没有发现,只能说运气不好。
金银铜铁,这几种矿物,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有,只是数量多少而已,海岛之上,自然也是存在的。
还有宝石,珍珠,香料,奇珍异兽,听得众人两眼放光。
“这次某带了三艘船过来,已经前往长安,其中一船,就是进献陛下。想想看!如果大家都有发现,以后是不是每个月都可以给陛下送一船物资过去呢?那么陛下又会怎么想呢?”王牧举着酒杯一饮而尽,随后笑盈盈的问道。
王牧的话,让一些人心脏都猛的一顿,随即呼吸急促的想道:“难怪他能从一个普通百姓,成为县公,如果换成是我…”
一船有多少东西?至少几千斤,这还是他们印象中的船,即便全部是香料,价值也在万贯之上,也就是说,一年可以献给皇帝,价值十多万贯的东西,可想而知,皇帝会有多高兴,而这是献出去的,那么自己留下的呢?
许多人都能感觉到心脏砰砰砰的狂跳,大脑一片寂静,头皮发麻,头盖骨都有一股凉气略过。
王牧也很高兴,又多一支力量上船,他想把这些人用在江南世家和他们之间,与南洋隔断,以后江南世家,想要探索新岛屿,就不得不跑到更远的地方,当然这就会增加他们的危险性。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