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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之重登巅峰姜天赵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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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飞抵刚果,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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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手吧……”

张千雷老脸一红,然后看着姜天戏谑的眼神,怒喝道:“你这么看本道爷干嘛?你以为道爷我在说谎吗?我要输了,凭那怪胎的狠辣,我还能活着和你说话吗?”

“你性格挺讨喜的。没见我赢了你,也没舍得杀你啊。千雷小宝宝!”

“你到底是在夸本道爷,还是在骂我?”

张千雷那个气啊,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你认为叶天人现在应该达到什么修为?”姜天好奇地问道。

“难说啊。此人踏入人仙也不奇怪……”

张千雷唏嘘感叹道:“此人悟性惊人,有大智慧,大毅力,大机缘。按你说的,贫道本来就是雷系根骨的天赋者,又生在龙虎山天师宗,我父亲是晚清最后一位天师,机缘不错吧。但贫道认为,他的机缘比我还好!”

“不要比先天条件,你怎么不说别人比你有智慧,有毅力呢?”姜天笑问道。

张千雷没理会这无聊的揶揄,冷哼道:“此人是昆仑传承,曾任昆仑天下行走。昆仑修的是阐教一脉,讲究根骨出身的,不乱收徒。但叶天人之前是干啥的?打家劫舍杀人无数的响马,但竟然被昆仑宗主看中,收为关门弟子,这不是天大的机缘是什么呢?”

“也或许,适逢乱世。需要此等豪强人物,匡扶河山呢?”姜天深思道。

“匡扶河山个屁啊!昆仑、蜀山那帮人,就没个人味儿,一心求仙问道!”

张千雷不屑道:

“在他们眼里,我们就是蝼蚁微尘,不值一提。世俗界就是打破天,他们也不出来的!”

“你以为你杀了郝红梅,郝太冲不出来镇压你是什么宅心仁厚吗?错了,小天天,他是觉得你根本入不得他的法眼。郝红梅死了也根本不值得打扰他的清修。他们已经没有多少人类的感情了!”

“神境修为,以自身武力就能傲视全球,像王重炎在星洲称国师称太上皇,如宫本源一能和天皇平辈论交。这些世俗的成就,在普通人眼里,自然是不可想象,但在眼里,不过是追腥逐臭罢了。”

“本道爷不懂你的修炼体系,但我能确定,你的战力不足以撼动人仙,甚至还有差距。慢说和昆仑、蜀山的掌教,就是和叶天人恐怕还有不小的差距!小子,你自求多福吧,希望这次寻宝能有收获,尽快突破几次!”说到这里,他一阵幸灾乐祸。

“叶天人真的那么厉害?比你厉害那么多?”姜天戏谑地道。

张千雷又被打击到,郁闷地道:

“小伙子你悟性不行啊。我是蒋光头封的天师,代表老旧势力。不是当年陆宋两家护着,本道爷可能早就被大炮轰死了!”

他一脸悻悻然的委屈道:“但叶天人是什么人?华夏龙组的创建者,是受到官方支持的啊。本道爷屈居宋家的屋檐下,连出来晃荡的机会都没有。

想想都憋屈。”

“而他呢?纵横华夏半个世纪,将各种超然势力扫荡一空,同时这也是个搜刮积累的过程啊!那是把华夏几千年的道藏挖了底朝天啊!你知道他的积累深厚到什么程度吗?你知道他有多少宝贝吗?”

“你有没有想过他这些年隐世不出在干什么?他肯定挖到宝贝,在那里使劲吸收和炼化呢!这臭土匪!机缘太好啊!”

姜天露出几许深思之色,点了点头。

张千雷这番话绝非危言耸听。

就好像自己上次去珠峰明明是为了寻找帝女花,但却碰到了斗战圣猿齐傲胜的陨落地,得到的小黑飞剑等法器,让自己实力大增一样。

叶天人也是如此。

而且积累一个世纪,恐怕地球都被他研究透了,这可不是自己能比的。

“此人,道统最正,功法最厚,积累最渊深,机缘最夺天地造化!”

张千雷羡慕嫉妒恨地道:“这种人物,若不成仙,谁能成仙呢?”

此时,林风眠从前面的舱门走入,微笑道:“二位,飞机马上要降落了。韩俊峰接待!”

飞机降落后,走出舱门,顿时,一片溽热感袭来。

这里位于赤道附近,热带气候。

阳光毒辣,气温很高,好像一瞬间从寒冬腊月走进酷暑三伏天般。

机场外,韩俊峰早就率众等候。

“姜大师,您来了!”

韩俊峰是副部级央企金能集团的创始人,家族荫庇,威势何其不俗。

他身后,站着一排金能集团的高管,一个个西装挺刮,衬衣雪白,停着一排奔驰宝马,一见姜天出来,齐齐鞠躬问好。

甚至还有几位刚果部长级的黑人高官。

“俊峰啊,让人散去,我不喜欢这等排场!”姜天略微皱了皱眉。

“是,姜大师!”

韩俊峰脸色惊惧交加,挥了挥手,那些站在他背后的高管们,麻溜地上车走人。

最后只剩下一辆加长版的银色宾利。

有秘书殷勤地打开车门。

姜天一行人入座,加长版宾利犹如一道银龙般,向市区驶去。

“姜大师,这位是金能集团索多尼分公司的保安部长。”

韩俊峰指着对面座位上一个青年道:

“当初就是他们误入长寿部落,拍下那张照片的。十几位保安都死掉了,仅剩下他一个人!您有什么,只管问他!”

韩俊峰还是比较利落的,知道姜天关心什么,直接把人带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姜天打量着那青年。

这青年很是瘦削,胡子拉碴,但骨骼粗大,拳锋和右手拇指上满是老茧。

看得出来,他原来应该练过,或许是退役军人也有可能的。

要知道,索多尼这边战火连天,有好几处军阀割据,不像国内的安保公司面对的小毛贼,而是配备有现代武器,杀人不眨眼的乱军。

“姜先生,我叫陈志豪!”

青年目光呆滞,听到姜天的问话都

没反应,被韩俊峰捅了下胳膊才反应过来。

“不要害怕。”

姜天和善地笑了笑,打给他一根香烟,陈志豪连忙双手接过。

姜天帮他点燃,说道:“当时你是怎么发现那一株血兰的?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你们遇见了什么?”

陈志豪哆嗦着抽着烟,姜天那沉着冷静的眼神,似乎能给他平静的力量。

“索多尼矿产资源很丰富,但曾经是英属殖民地,上世纪五十年代独立,经济社会发展很落后,矿产资源开发不足,一直比较便宜。”

“金能集团是刚刚组建不久的国企,需要亮眼的成绩,能源矿产的央企在海外攻城略地,像俄国、澳洲市场都被他们占领了,我们只能见缝插针,布局非洲,包括像索多尼这样混乱的国家。于是,就派出一支地质队到这边找矿,我们则是护卫队!”

“因为那次爆发一次热带风暴,我们几十个人在丛林里连续走了三天三夜,地图、定位设备都丢失了,才误打误撞地进入了长寿部落,看到了那一株血红色的兰花。不然,我们也不会进去的。”

见姜天眼神有点不解,韩俊峰连忙在一边解释道:

“因为那是处于政府军和叛军的交界地带,经常会有战争爆发,很不安全。平日里,我们分公司的驻地是在政府军占领区那片的。”

姜天点了点头。

陈志豪就说道:“当时我们在那个瀑布下面,见到那株花朵的时候,都以为碰见宝贝了。它会发光,还飘出淡淡的雾霭,闻上一鼻子,就觉得全身轻松舒泰,连续跋涉几天的疲惫和饥饿,都在一瞬间消失了,而这个时候,我们也判断出我们是走到长寿部落了,我们已经猜出那是那种神奇的花朵了……”

可是,说到这里,陈志豪脸上却浮现出深深的恐惧,身体瑟缩发抖起来,颤声道:

“当时,我们都欣喜若狂,可是,这时候,我们碰见了一群怪物——”

“什么样的怪物?”

姜天目光一凝,韩俊峰也在一边说道:“这些要说仔细点!”

“看不清楚!”

陈志豪苦笑一声道:“当时,热带风暴爆发,大雨瓢泼,电闪雷鸣的。我们的火把和探照灯,大部分都丢失了,而且他们速度太快了!”

“我们能够确定的是,那是一群巨大的飞鸟,比我见过的任何一种飞鸟都大,不,应该说比生物学里记载的任何一种鸟都大,翅膀要有七八米长,飞来一只,就能抓走一个大活人。”

“我们的找矿设备丢失了,但枪还在,有微冲和散弹枪,但没用!”

陈志豪流露出深深的恐惧之色,颤声道:

“最近的一次,是一只鸟距离我只有七八米远,我用霰弹枪轰重了它,打出一串火星,但它没事儿。最后,是安保队的副队长拿着枪挡着那些怪鸟,才给我逃生的机会……”

说到这里,他大滴大滴的泪水滚落,揪着头发道:

“我没用。当时赵铁柱为了掩护我,拿着一把冲锋枪迎上那些大鸟,但我却带着相机,自私地逃跑了。我没有尽到队长的责任。”

看着泣不成声的陈志豪,姜天无奈地摇了摇头。

陈志豪应该也是经验很丰富的安保人员,但是遭遇到这种怪物,也是一点办法没有。

或许很久以来,他都被内疚和恐惧折磨着吧,以至于搞成这种形销骨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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