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的,她想到了夭折的女儿。
那孩子,是她一辈子也割舍不下的牵挂。
如果她眼前有个小姑娘性命垂危,她想她会不遗余力的救治。
不为别的,只为她对女儿的爱。
况且那个小丫头很乖巧,她即便只见过一眼,但心里也生出了怜惜。
“白血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骨髓,而她的身体撑不住了,我想请江大小姐帮忙吊住她的命,我哥已经亲自去了国外寻找骨髓。”
耳边传来曾媛的恳求声,拉回了江知恍惚的思绪。
曾昱出国了?
难怪最近没找江阳的麻烦。
她不太想管这闲事,可白血病到了后期如果不用银针续命的话,怕是撑不了几天。
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双亮晶晶的眸子,以及她乖巧可爱的模样,拒绝的话堵在嗓子眼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曾媛见她犹豫,再次恳求,“江小姐,这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可却能保住我侄女的命,求求您了。”
江知偏头望向封司爵,压低声音问:“曾昱的养女得了白血病?”
封司爵轻嗯了一声,“是的,曾家将国内外的器官库翻了个底朝天,可仍旧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
这次曾昱亲自出国去寻,八成是孩子撑不住了,你如果怜惜那丫头,就过去看看吧。”
江知心下有了决定。
今天但凡别的人来找她,她都不会答应。
但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她拒绝不了。
封司爵八成跟她一样的心思。
他们太爱那个夭折的女儿了,所以将这份情感转移到了其她同龄的孩子身上。
也唯有这样,心底的那份爱才能得以寄托。
“行,你把曾家别墅的地址发给我,我这就过去。”
“是这样的,乐乐最近状态不好,我带她来了世纪广场散心,江小姐能不能过来与我们碰面。”
江知不明白曾媛为何如此笃定她会同意。
但不可否认,她确实同意了。
切断通话后,她一边把玩手机,一边开口嘱咐,“半个小时后让苏景过来将他腿上的针给拔了,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
说完,她转身准备离开病房。
封司爵见状,一把扣住她的手腕,蹙眉问:“你一个人去?”
江知回头看着他,唇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要不你跟我一块去,正好见见你的红颜知己。”
“……”
江知见他吃瘪,踮起脚尖在他侧脸上印了一吻。
“我去去就回,不必担心。”
…
江知驱车离开医疗室后,直奔目的地而去。
世纪广场。
咖啡厅二楼雅间,曾媛站在落地窗前,冷眼看着正在喷泉处蹦跳的小丫头。
近几年,她给了这孩子许多宠爱,原以为姑侄情谊能一直延续下去。
可她的身世在她脸上狠狠甩了一耳光,让她疼了。
既然如此,那她也就没了存活下去的必要。
当然,她不会傻到亲自动手,今天设的这个局一旦惹恼江知,以那女人的气性,往后怕是不会再给小丫头治病。
没有神医妙手为她续命,不出一个月,她必死无疑。
“都安排好了么?”
站在一旁的女保镖颔首道:“二小姐放心,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在建东路蹲守的人也打来电话,说江知的车已经朝广场驶来。”
曾媛勾唇一笑,“那就去安排吧。”
“是。”
女保镖恭敬的退了下去。
片刻后,喷泉边传来一阵骚动,有人在喊,“孩子落水了。”
曾媛看着在水里扑腾的小丫头,眼里迸射出毁灭的光。
真想让她就这么死在池子里,江知生的野种,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可转念一想,孩子若在她手里出事,大哥第一个饶不了她,她现在还不能下杀手。
思及此,她稳住心神,大步冲出了雅间。
十分钟后,江知的车驶入地下车库。
随便找了个位置将车停好后,她乘坐电梯上了一楼大厅。
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环境,手也没停,掏出手机准备给曾媛打电话。
这时,入口处突然传来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
只一眼,江知就认出了疯狂涌进来的是什么人。
记者。
很多很多的记者。
她虽然戴着口罩,只露出了一双眼,依旧有人认出来了。
又或者说这本就是个局,她着了曾媛那女人的道,这些记者早就侯在这里等她。
眼看着一大群苍蝇蚊子往她这边涌来,她转身准备折返回电梯。
可刚走两步,其中一扇电梯门打开,从里面窜出十来个记者,举着相机就朝她迅速逼近。
前有埋伏后有追兵,她无路可逃。
昨天才传出她的身世丑闻,现在还在各大热搜榜上挂着呢,如今被这群苍蝇逮住,可以想象有多麻烦。
“江小姐,请问网上的传闻是否属实?你究竟是不是江家的女儿?”
“江小姐,是不是因为你母亲不知廉耻,所以你有样学样,也跟着不要脸,勾搭孩子的大伯?”
“江小姐,你跟你母亲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就不怕遭报应么?”
逃不掉,索性不逃了。
江知缓缓伸手摘掉口罩,淡声道:“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尽兴了便好。”
这话一出口,周围的逼问声更加激烈。
等记者噼里啪啦问了一大堆后,几个中年女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指着江知就开骂。
市井泼妇言辞犀利,句句难听,字字带脏。
骂着骂着,其中三个妇女从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摸出烟灰缸就朝江知脑门砸去。
瞧那架势,分明是要取她性命。
江知闪身躲避,逃过了其中两人的魔爪,却没能逃过剩下的那一人。
她能清晰听到“咚”的一声脆响,脑袋瞬间开了瓢,鲜血顺着伤口涌出,模糊了视线。
围观的人群见到血,开始四下逃窜。
“杀人了,杀人了。”
“快报警,出人命了。”
混乱之中,一个中年贵妇拿着锋利的瑞士军刀一点一点朝江知逼近,风韵犹存的脸上噙着恶毒的笑。
这个女人,害死了她丈夫,就该以命抵命。
别说什么老程死在吴倩手里,跟她无关。
她如果不自作主张割破她丈夫的喉咙,她丈夫至于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遭人灭口么?
说到底,这女人才是罪魁祸首。
“杀人偿命,去死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