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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荒唐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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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荒唐之念

没有易归,萧权有什么?

萧权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是诗魔的徒儿,秦舒柔可是听说了,现在诗魔收了魏清为徒。

诗魔收了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钱的魏清为徒,说明什么?ωωw.cascoo.net

说明诗魔嫌弃萧权啊!

秦舒柔冷哼一下,幸好之前没听阿香的话,帮萧权去打探魏清的消息。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本来以为萧权傍上了诗魔,的确了不起。

现在,萧权被魏清这个死对头比下去了!

秦舒柔还用得着怕萧权?

诗魔这个唯一的依仗没有了,看萧权还怎么嚣张!

等秦舒柔和易归打好了关系,她就让易归别再和萧权来往,到那时萧权孤立无援,还不乖乖地听秦府的话,听秦舒柔的话?

到时候生下孩子,萧权也没那个本事把孩子抢走,更没本事让孩子姓萧!

姑爷就是姑爷,上门就是上门的,翻不了天!

秦舒柔得意一笑。

萧权正在受罚,妻子不仅没有忧虑半分,还琢磨着怎么离间他和朋友,殚精竭虑地想要丈夫臣服。

诗魔收了魏清,大多数人都为失宠的萧权叹息了一句,还说诗魔也是个势利眼,萧权这个徒儿说不要就不要了,还找了个更好的。

连外人都为萧权惋惜,而秦舒柔分外高兴:“走,我们去庆祝萧权失宠吧!”

说罢,秦舒柔拖着阿香兴高采烈地逛街去了。

不远处,一个俏丽佳人远远望着。

“公主,你看她,对萧大人好像一点都不上心。”

“嗯。”

侍女十分鄙夷,有夫之妇和外男共处一室这么久,就算是民风开放的西域,也不允许女子这么做。

“公主,咱们今天来,就是想告诉她萧大人在受罚,好让她去为萧大人求求情。你看她那样,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为萧大人求情?”

她知道李牧正在关萧权禁闭,魏清这新徒有权有势的,又讨诗魔喜欢,必然是会趁机欺负萧权。

她想帮萧权,却没有身份,没有立场。于是心急如焚地来找秦舒柔,结果,瞧见秦舒柔从易归的茶室出来,还分外高兴。

“公主,咱们不着急,兴许萧大人不会有事,再怎么失宠,他也是诗魔的徒儿啊。”

“嗯......”

“与其关心萧大人,公主还不如

。关心关心自己,”侍女忧虑:“您的比武招亲快要开始了,除了萧大人,公主真的没有其他喜欢的世家公子吗?”

“我已经想好了。”

大同公主紧紧拽着小拳头,对,要帮萧权必须要有立场。

以后,她会有身份和立场。

侍女见她一心要跳入火坑,十分焦心:“公主,你不能因为一两句诗,就这么嫁给萧权呀,他......他已有正妻。您是西域公主,不可能当妾的。”

“我知道,陛下也不会让我嫁他。”公主黯然失色:“我说的,是另外一人。”

“谁?”侍女眼睛一亮,公主总算开窍了。

公主在侍女耳边低语,侍女一怔。

秦风?

“公主,你这什么馊主意!疯了不成?为了靠近萧权,你......”侍女震惊地看她,不料公主心意已决。

就在主仆俩嘀咕的时候,公主猛地回头:“谁?”

“下官拜见公主。”

秦南磕磕巴巴,天啊!他听到了什么?

公主要嫁给兄长?

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是公主是为了萧权,才嫁给兄长?

“你听到了什么?”面纱之下,公主的嘴唇微微一抿。

“没!什么都没听到!”秦南是个胆小的人,他拱了拱手,“下官只、只是路过,什么都没听到!”

“嗯,告辞。”

除了对萧权有些关心,公主对谁都是淡淡的,冷冷的。

她和秦南擦肩而过时,看了秦南一眼,美丽的眼神里全是警告。

今天无论秦南听到什么,保密是必然要的。秦南怎能不懂?公主这么瞪他,他只能装什么都不知道地连连点头:“恭送公主。”

公主冷哼一声,秦家人淡漠无情,虽是地位极高的将门,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可日常的行为处事太尖酸刻薄,令人不敢恭维。cascoo.net

秦南目送公主,完了完了。

公主要嫁入秦家。

那兄长怎么办?

姐夫该怎么办?

长姐又该如何?

兄长对公主一片痴心,公主又对姐夫一片痴心,姐夫的心底会怎么想?

他妈的姐夫要是也喜欢公主,长姐怎么办?

以秦南的智商,他读书再多!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啊!

秦南一拍脑袋!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秦风,而在于萧权!

必须让姐夫拦着公主,千万不要做这样的荒唐事!

公主

。嫁给秦风,秦府更是成为魏监国的眼中钉肉中刺,秦府更加危险不说,秦家内部可能更会分崩离析!

外斗还没开始,家人相斗就能将秦府耗尽!

本来就要拦着兄长娶公主,现在却变成要拦公主嫁进来!

秦南哭唧唧的,嘤嘤嘤,姐夫是桃花体质么?

姐夫的桃花,分一瓣给他多好,他不会嫌弃的。

他答应公主不泄密,可姐夫是自己人,告诉自己人不算泄密,对吧。嗯,对!ωωw.cascoo.net

秦南一跺脚,去护才府蹲姐夫!

蹲到他出禁闭为止!

公主荒唐的想法,萧权自然不知晓。

师父收了新徒,他更不知晓。

小屋子里,他除了睡一会儿,扒两口冷饭,一直在没日没夜地抄写名字!

为了兵器!

一切都是为了兵器!

为了干死魏清,他必须得到兵器!

一万遍曹操,终于快要写完了,就剩最后一个。

萧权的手都要废了。

笔毛也快要秃了。

笔,除了之前那一次,再也没有动过了。

萧权盯着它,眉头一拧,又一松,下了狠心。

他咬破手指头,将血滴入墨中。

兵器,既然嗜血,那就让它嗜个够!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滴答。”

“滴答。”

不过,萧权也只舍得指头的血,毕竟,痛啊!

鲜血入墨。

红与黑混杂,腥气和墨香混杂。

萧权拿起笔,点了点墨。

以我之血,写你之名。

曹操!

写曹操之名时,萧权想起了一首诗。

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这么歌颂过曹操:

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群雄睚眦相驰逐。

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

诗句起势雄壮,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冲锋陷阵,夜间则接遇词人,在华美的宫室中吟诗作赋。

两幅画面互相配合,互相映衬,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

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上马叱咤风云,打得起江山,下马拿起笔,玩得起文人的风雅风流。

呜呼!

乱世枭雄是也!

萧权眼眸有光,下笔有力极了!

金坤乾坤笔,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突然通体发红!

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笔开了!

比他预料中快!

快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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