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天,一直没有唐流的消息,手机也一直打不通,我不免有点担心他了!
在我开学前一天的晚上,我准备早点洗漱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去学校报道呢!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在这公寓楼里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我现在也没有之前的那种紧张警惕了,从猫眼看到外面站着的是501的那位艳丽的黑寡妇。
这大晚上的,她来敲我的门干啥?
我抱着些许的疑惑不解,打开了房门,笑呵呵说道:“九姐,这么晚了,你……嗯?”
话未说完,我就被吓了一跳!
本以为门口站的只有艳丽黑寡妇九姐,没想到在门边还有一人,走廊没有灯光,刚刚从猫眼里没有注意到门边还有个血淋淋的家伙。
最关键的是,这个浑身血淋淋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家伙,我是认识的!
唐轩!
前两天晚上开着跑车挑衅唐流的家伙,怎么变成这幅德行了?
此时的唐轩,全身的骨骼似乎都散架了似的,手脚都呈现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着,站都站不住,如果不是九姐一只手拎着他的后颈衣领,这货早就像一滩烂泥瘫倒在地了。
唐轩的脸上布满了伤痕,半张脸已经稀巴烂了,隐隐可见白骨露出。同时,最致命的是他胸前的那道尺余长的伤口,深可见骨,似乎被什么利器劈开,内脏都隐隐可见。
这样的情况,他竟然还活着,生命力着实有点顽强了。
不过,我更对于九姐这折磨人的手段感到有些心惊,忍不住看了九姐一眼。
九姐似乎看穿了我心中所想,懒懒说道:“不是我干的,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被……他就已经是这个模样了,就算能救过来,也已经是个残废了!”
九姐显然有隐瞒,不过我也没有追问。
看着凄惨无比半死的唐轩,我忍不住问道:“谁把你弄成这样的?关于我父母的事情,你知道多少?你说上京那边对我感兴趣的人不少,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我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但是唐轩并没有回应,仅仅是无意识的哼哼着,满脸痛苦哀求,像是要我给他一个痛快似的。
我看了唐轩的嘴巴一眼,顿时就闭口不再询问了。
他的口鼻还在不断的溢血,尤其是他张嘴巴痛苦哼哼的时候,我清晰的看到他的舌头已经被割掉了。
对他下手的那家伙好狠啊!
不知怎么的,这个时候我脑袋里突然闪过了唐流那张憨厚胖脸的画面,随后急忙将心中的那猜测念头掐灭。
“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这家伙已经废了,把他带过来只是让你看一眼而已!”
听九姐这么一说,我不禁想起前两天晚上梦中让她找到唐轩之后请他来公寓楼做客的事情,此时看到唐轩这副模样,我心中难免有些怪怪的了!
我叹了一声,说道:“九姐,把他送去医院吧!”
闻言,九姐眉头一挑,看我的眼神有点怪异起来,那样的眼神让我心里不禁有点发毛了。
“小老弟,姐姐还是喜欢现在的你,至少人情味很足,让人感觉很暖心呢!”
九姐的笑容很灿烂,让我有些恍惚起来,不可否认,面对这样艳丽的黑寡妇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无动于衷,除非是太监。
“不过,这家伙本就对你不怀好意,既然被我带来‘做客’了,哪能这么轻易的让他离开!好了,你休息去吧,明天就该开学了吧,早睡早起明天别迟到啊!”
不等我回应,九姐就笑眯眯的拎着浑身散架的唐轩离开了,不过并不是朝她那501房间方向走,而是将唐轩拖到了507房门前,轻轻的敲响了那边的房门,很有礼貌的样子。
507房门开启,身着皮褂子的老太婆走出,看了九姐拎着血淋淋的唐轩之后,老太婆的脸上露出了很难看的笑容。
那样的笑容虽然难看,但是却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似乎对于九姐的这份‘礼物’感到很开心似的,老太婆很客气的请九姐拎着半死的唐轩进了507房间。
我怔愣愣的看着这一幕,几秒钟后才哆嗦了一下,急忙关上了房门。
好吧,今晚看样子要做噩梦了!
我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想刚刚的事情,待在房间里玩了一会手机,刷了一些搞笑短视频,等心情平复之后,才回到卧室的那口青色棺材里躺下。
不过,这么做似乎没有太大的用处!
当我进入了梦乡的时候,梦中的我跟刚吃饱饭出门遛弯似的,直接来到了507的房间。
507房间里,唐轩的尸体被摆成了一个古怪的姿势摆在那张血糊糊的案台上,那身着皮褂子的老太婆正认真的一针一线缝补唐轩尸体上的伤口,甚至连唐轩那两根断掉的手指都用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血肉给缝补上了。
由此可见,这老太婆似乎是个完美主义者,不容许自己的是艺术品有丝毫的瑕疵!
而那艳丽的黑寡妇,像是知道梦中的我会来这里似的,一直在旁边等待着,看到梦中的我之后,她略显忌惮的从口袋里摸出了十几根漆黑的棺材钉放在了唐轩的尸体旁边。
她指着唐轩的尸体,轻声对梦中的我说道:“这些钉子,是从他身体里取出来的,就算送去医院也救不活的!对他而言,活着是折磨,死了才算是解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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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来做客的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