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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骨美人(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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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骨美人(火葬场)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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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尉迟瑾眼下乌青,且胡子拉碴的模样,耿青于心不忍,略过这话不答,只说道:“世子爷,您先喝药,等会儿再吃些清粥。大夫说了,您这次病来得凶险,得歇息三五日。”

尉迟瑾缓缓下床,由丫鬟服侍洗漱过后,坐回桌边,神志这才渐渐清明过来。目光盯着那碗汤药,还未喝入腹中,他心里便已经苦涩难当。

原来这里并非锦逸院,而她,也早已走了。

....

吃过饭,他仍是有些浑噩昏沉,且头疼得厉害,兀自在屋子里走动消食。等走到西窗边时,见桌子上还摆放着宣纸,上头是她临摹字帖留下的字迹。

他脚步停了下来,盯着那熟悉的字迹看了许久。心底酸酸涩涩的情绪如涨潮似的,很快将他淹没,令他觉得透不过气。

犹记得曾在锦逸院时,两人刚从皇宫拜见皇后姑母回来,那时他闲来无事留在正屋消磨时光。见她一直端坐在西窗下心无旁骛地看账册,便起了逗弄的心思。

他让她去沏茶,让她拿书签,又让她去换炉子里的香,她都一一照做,毫无怨言。

彼时他觉得她脾性颇好,无论他提何等要求,她都耐心地听从。后来教她写字时,他心猿意马,她也乖乖巧巧地待在他怀中未曾挣扎。

她模样羞臊,脸颊嫣红如春日芙蓉,情到浓时,她那双眼更是盈盈波光,撩人心扉。

她娇娇柔柔地说:

“夫君,不可。”

“夫君,我疼。”

“夫君......”

她温顺乖巧地望着他的时候,就好像爱极了他的样子。

.......

当日夜里,尉迟瑾做了个梦,他梦见苏锦烟回来了。

一进门她就笑得温柔:“夫君。”

尉迟瑾坐在书房看书,故意不抬眼看她,结果她就绕至他面前:“夫君,妾身让人做了晚饭,夫君随妾身一道用饭如何?”

“你不是走了吗,”尉迟瑾生气:“还回来做什么?”

“我想好了,”苏锦烟说:“我放不下夫君,我要长长久久地跟夫君过一辈子。”

他狐疑抬眼:“真的?”

“嗯,真的。”

她果真是舍不得他的,尉迟瑾暗喜。面上却板着脸道:“以后可不许再说那些走不走的话,下不为例。”

他站起身:“走吧,这就随你回去用饭。”

回到锦逸院,尉迟瑾坐着等她盛汤,见她低着头温温柔柔,露出一截白皙细嫩的脖颈,他忽地眸色暗了暗。

“锦烟,”他问:“你现在很饿?”

苏锦烟摇头:“也不是很饿。”

“那咱们晚些再吃。”他哑声道:“你过来。”

“夫君,”她娇羞摇头:“这会儿天还亮着呢。”

“无碍,一会儿天就黑了。”

尉迟瑾等这一刻等了许久,迫不及待地将人抱进了内室。

绢纱罗裙寸寸剥落,很快就露出了白皙如玉的身子。她面如桃花,低垂着眼捂住胸口,颤颤巍巍道:“夫君,将床帘拉上可好?”

不好,拉上光线就暗了。他就喜欢看她娇媚如水的模样,喜欢看她如清泉明净的眼睛,喜欢听她如泣如诉地低.吟。

“锦烟锦烟...”

尉迟瑾着迷似的亲吻那思念已久的红唇,缠绵许久才往下,在她纤细的锁骨上轻轻啃咬,她忍不住痒,笑出了声。

“夫君,不可。”她娇娇柔柔地。

尉迟瑾不管,他继续流连而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尉迟瑾总算结束。他惬意地舒了口气,说道:“锦烟,往后就这般乖乖地待在我身边,别走了可好?”

良久,却没听到回应,他下意识地捞住身旁的小女人抱入怀中。

然而抱着抱着发觉不对劲,缓缓睁开眼时,见自己怀里的只是个软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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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苏锦烟此次南下要去的是荷州。荷州比邻定州, 相隔看似不远,但路途也要六七日时间。

她先是乘坐马车走了两日,到荷州府边境时, 欲再乘船往荷州府城。

鉴于上次一行人乘船南下晕船的经验,苏锦烟到达荷州边境的一个小县城时,打算歇息一日再走。

连着两日赶路, 苏锦烟怀着身子也实在吃不消。到了县城客栈后,她昏天暗地地睡了一夜,次日日上三竿才起床。

“小姐昨夜睡得可好?”霜凌端着早饭进来,是两叠小菜和清粥, 还有一碗酸汤面。

苏锦烟这几日吐归吐,但破天荒地胃口出奇地好,路上因条件不好,也没怎么吃, 心心念念地想着到了地方定要好生吃几顿。

尤其是酸的东西, 什么青李、梅子干她路上准备了一大包, 到了客栈还不忘吩咐霜凌弄些酸汤面,且越酸越好。

厨房的婆子们光闻着味儿都酸的牙疼, 听闻是怀孕的妇人吃,又颇是理解起来。

这会儿, 她坐在桌边大快朵颐,小巧的鼻尖还微微冒了些细汗。

霜凌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道:“小姐, 都说酸儿辣女, 依奴婢看,定然是个调皮的小公子。”

“这可不一定,”苏锦烟吃得开心,也难得话多了些:“你可记得在筱州时, 隔壁檀家嫂子?”

“彼时她也极其爱吃酸,所有人都说会是个儿子,”她吸溜了一口,继续道:“结果最后是个女儿。”

“不过,我倒是希望是个女儿。”

“为何?”

“女儿白白嫩嫩乖乖巧巧,可爱又稀罕。若是儿子.....”她忽地想起尉迟瑾的模样来,赶紧道:“反正不能是儿子。”

霜凌听了好笑,又问道:“奴婢适才出门时见街道上有许多卖零嘴的,小姐可要吃?”

“哦?”苏锦烟原本不是个贪口腹之欲的人,但自从怀孕后,一闲下来就爱琢磨些吃食。闻言,她很是有兴致地道:“那一会儿,我们上街转转。”

吃过早饭,苏锦烟换了身男装带着霜凌就出了门。

今日晴芳正好,空气清爽宜人,街道上极其热闹。此地是边境县城,因此经济比较繁荣,来自荷州和定州的商客在此经营买卖。光苏锦烟走的这条街,街道两旁就有两家酒楼三家布坊,除此之外,还有酒肆、米店、医馆、作坊等等。

霜凌早上出门买东西时,就看见有几家零嘴铺子,有的是卖蒸糕,有的则是卖些干货。

苏锦烟没走几步,老远就瞧见了蒸糕铺子,门口摞着几个大蒸笼,上头还呼呼地冒着热气。有个妇人牵着小儿等在铺子门口,很快那店家拿了个荷叶包出来,递给小儿。

小儿得了吃食,高兴得咧嘴一笑,露出缺了口的门牙。

苏锦烟被这喜悦感染,折扇指着蒸糕铺子说道:“咱们去那边瞧瞧。”

啃了几天的干饼子,霜凌也想念软乎乎的糕点,怀惴沉甸甸的荷包,脚步轻快。

“公子,”出门后,她改了口:“听说这里的糯米红豆糕很是不错,还加了许多蜜呢。”

她边说边后退着走,却冷不丁撞到身后的人。

也怪身后之人来得太快,苏锦烟还来不及提醒,那人也像慌不择路似的撞了上来。

霜凌赶紧转身道歉:“对不住对不住。”

那人被撞了也没什么不高兴,礼貌地说了声“无碍”就走了。

霜凌感叹道:“公子,想不到这小县城的百姓这般纯朴良善。”

“是吗?”苏锦烟倒是停下来,好笑地问她:“那你再看看你袖中的荷包还在不在?”

“诶?”霜凌伸手一摸,袖子里头却是空空荡荡,这才明白过来,她是碰上偷儿了。遂赶紧大喊起来:“抓小偷啦,那人偷了我的钱袋。”

喊完,她拔腿就要追上去,苏锦烟眼疾手快地拦住她,然后对着周围的百姓说道:“就前头穿灰色衣裳的人,谁能抓住他,我赏银十两。”

十两银子对苏锦烟来说不多,但对寻常百姓来说可以买几斤肉几斤酒了。这等好事,自然有大把人愿意出力。

果不其然,苏锦烟声音才落下,周围人群很快就动了起来,纷纷朝那灰衣男子追去。

“你跑去做什么?”苏锦烟这才对着霜凌道:“跑了你也追不上那人。”

“是是是,”霜凌笑道:“还是公子有法子。”

很快不远处就传来了喊声:“抓到啦!小偷抓到啦!”

苏锦烟这才不紧不慢地走过去,然而穿进人群时,却忽地愣住了。

原因无他,抓住那小偷的人正是一个高瘦的小厮,而小厮旁边站着一位温润如玉的男子。

那男子转头对她笑:“别来无恙,阿丸。”

苏锦烟唇边也露出惊喜的笑来:“檀玉哥哥,怎么是你?”

..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人生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此。苏锦烟从未想到在江南的小县城还能再见檀玉。

两人移步去了旁边的酒楼,定了个雅间。苏锦烟这才又问道:“檀玉哥哥为何在这?”

“路过此地,原本是打算出城的,但听见后头许多人追着喊抓小偷,小厮顺手就帮忙了。却没想到,竟是你丢了荷包。”檀玉笑道:“我倒要替他好生谢谢你的赏银,抵得上两个月月钱了。”

苏锦烟一言九鼎,即承诺了赏银,自然还是要给的。任那小厮如何推脱,霜凌还是豪迈地将银锭子塞进了他怀中。

“原来檀玉哥哥是要出城。”苏锦烟问:“要去何处?”

“去安县上任。”檀玉说道:“科举过后,我中了探花,好友建议我入翰林。不过,我想出京先历练一番为好。”

这个决定是檀玉深思熟虑的。初入仕为官,又是在京城,若是没有高门背景定然艰难。当然也有的翰林官选择娶高门小姐,寻枝而依。彼时也有世家高门想捉他做女婿,但檀玉无意成亲,便打算出京去当个县令。

一来,可为百姓们做实事,二来,有了这些历练,往后仕途也容易些。

“你呢?”檀玉问她:“阿丸又要去往何处?”

“荷州城。”苏锦烟说:“我在定州经营了些茶叶买卖,听说荷州的猴魁很是不错,便想去看看,顺便再买些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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